廖柏平,男,壮族,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拒付兵役人员。

2024年10月29日,鹿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对廖柏平拒服兵役问题,做出包括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政策,并处以罚款、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及其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罚。

人物经历

廖柏平于2000年6月4日出生,2024年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同年报名参军,并于9月1日入伍,后因受不了部队的规章制度,提出书面不愿服役申请,于2024年10月24日,被部队除名。

相关事件

拒服兵役

2024年下半年,廖柏平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后,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9月1日被批准应征入伍,入伍后被分配到南部战区空军某部训练 。9月18日入营,随后,他多次自称不喜欢部队生活,难以适应部队,受不了部队严格的规章制度,于9月25日、9月28日、10月4日、10月20日四次向连队提出书面不愿服役申请。经新兵班长、连队干部、县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人武部领导以及家长亲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清拒服兵役的相关政策法规、严重后果和真实案例,仍坚持不愿服役。10月10日,廖柏平在《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除名处理审批表》上签字。鉴于该同志反复教育无果仍拒绝履行义务,坚持要求退出现役,根据《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部队于10月24日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依规退兵。

处罚措施

2024年10月29日,鹿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对廖柏平拒服兵役问题做出处罚:

(一)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报市征兵办纳入“信用柳州市”信息平台,通过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县人民法院)

(二)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政策,并处以罚款55737元(2024年鹿寨县义务兵优待金18579元的3倍标准),罚款由鹿寨镇人民政府收缴,上交至县财政局,纳入新兵征集优抚优待和大学生入伍奖励工作经费。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由县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鹿寨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

(三)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及其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自政府通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出国(境)。(责任单位:鹿寨县公安局)

(四)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五)自政府通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其毕业学校,取消其学费补偿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拒服兵役行为及惩戒结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西北民族大学

(六)采取实名的形式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在全县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通报,时间不少于7天,教育警示本区域内适龄青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信息中心)

参考资料

廖某某拒服兵役被除名!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今日头条.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