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数据局是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济南市大数据局贯彻党的大数据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全市大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省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和大数据标准规范,拟订相关标准规范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调研了解全市大数据需求,拟订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济南市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三)负责统筹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

(五)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厅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大数据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

(七)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应急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战略规划与发展处

负责贯彻大数据相关法规、政府规章,组织起草全市大数据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大数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编制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推动“智慧泉城”“数字政府”“数字政务”等重点任务落实。

大数据产业推进处

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拟订全市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指导大数据技术创新工作,统筹安排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示范项目。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大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电子政务处

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负责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负责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配合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并组织推进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平台建设。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市级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和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管理。承担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处

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负责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完善全市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管理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机制,规范管理大数据交易工作。统筹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机关党总支(挂组织人事处牌子)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大数据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单位

济南市信息中心(挂济南市大数据中心牌子)

济南市信息中心为市大数据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济南市大数据中心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工作,重点围绕我市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新型智慧城市领域开展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

(二)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视频监控、视频会议等大数据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协同平台建设与运维,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运维,承担市政府官方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编发布工作。

(四)承担全市统一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以及数据资源的采集、汇聚、治理、开放、共享和应用工作;配合推进基础数据库、主题库和相关专题库的建设运行;承担大数据应用分析有关工作。

(五)承担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保障和“城市大脑”等相关技术平台的建设运维和智慧应用场景建设工作。

(六)承担相关系统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组织实施工作。

(七)完成市大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大数据局.2022-08-04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大数据局机构设置.2022-08-04

《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模范市民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