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钢,法学硕士,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简介

社会职务: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平台专家、上海创意产业热线主持人、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

业务专长:致力于知识产权、IT法律、网络法、电子商务与公司法。

个人专长

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主要致力于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领域的实务与研究,擅长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尤其对企业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等法律实务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开发设计有心得,熟悉软件与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有较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及咨询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市场开拓经验。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并参与多项知识产权课题,参与编写了多部知识产权相关的著作。

代表案例

主办上海市反垄断第一案--书生公司诉盛大网络垄断纠纷案、上海视频网站适用“避风港原则”胜诉第一案、“热血传奇商标”及著作权侵权案、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利舒坦”商标侵权及确权案、“龙之谷”确认不侵权案、盛大文学诉百度集团著作权侵权案、盛记一品不正当竞争案、微软诉徐楚风软件侵权案、盛大诉书生名誉权侵权案、盛大诉书生网络《我的团长我的团》著作权侵权案、汤臣驰名商标业务、华联诉联华超市不正当竞争案、盛大驰名商标案、盛大诉盛大星空商标侵权案、盛大与花季出版社265部小说著作权纠纷、土豆系列著作权纠纷案、东阳华润专利侵权案、斯伯丁专利侵权案等知名案例。

担任了中共市委宣传部、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东方文化发展中心、东方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浦东新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艺术浦东(上海)艺术品有限公司、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盛大网络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沪江、上海蓝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微软欧特克大众汽车、美国汉堡王、德国安海公司、腾讯、沪江网、电子艺术节、上海创意产业中心、上海创意产业协会、上海红摩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海沃氏家具(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学术成果

《试论商标合理使用及其判断标准》,《商标合理使用及其实务判断》,《困境与出路—DVD专利纠纷的法律思考》,《标准—一把锋利的双刃剑》,《论知识产权法典化应当缓行》,《论软件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试论软件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试论软件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论软件授权合同在软件保护中的恰当作用》,《胡戈能动凯歌的“馒头”吗?》,《“馒头”PK“无极”的法律问题面面观》,《“娃哈哈”商标迷局》,《方便面集体涨价事件与中国反垄断法》

为国内第一本有关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副主编,该书获得2009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十佳知识产权著作奖”。个人专著《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正在撰写当中。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