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海南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办公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3楼。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历史沿革
海南省人事劳动厅(1988年5月)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1998年6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5月)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服务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院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社会保障卡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负责国有企业薪酬监测并开展监督检查。完善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
(九)负责全省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综合管理本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统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负责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提案建议办理、重要会务组织、计划生育、住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厅党组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牵头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载体信息管理。牵头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综治、维稳工作。
人事处(表彰奖励处)
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干部管理、干部考核、奖惩评定、教育培训、人才和工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牵头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老干部工作处。与人事处(表彰奖励处)合署办公,负责厅机关和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服务保障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政策建议,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改革;统筹指导业务处室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审核和上报工作; 牵头制定本机关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牵头组织、指导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权力清单调整和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
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并指导监督,统筹标准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推进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卡发展规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和数据管理工作;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各项资金,承担国家下拨专项资金项目的执行和监管工作;承担编制全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牵头开展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经费预决算工作,承担厅机关和指导厅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牵头拟订并贯彻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促进地方性法规;承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省就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相关政策;配合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体系,统筹、指导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农民工就业政策,统筹指导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承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外国人来琼就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技能人才评价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统筹管理和指导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技工院校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技工院校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承担技工院校设立审批相关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工资福利处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管理、岗位设置、考核奖惩、人员调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省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数据和工资福利数据统计审核工作。
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退休政策并指导监督;拟订征地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措施并指导监督,负责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征地项目的缴费补贴实施方案;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拟订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管理政策,承担企业年金备案受理工作,承担省职业年金工作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规定;指导省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负责超过全省缴费基数上限的审批;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流动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后一次性个人账户补贴审核工作;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工伤和失业保险处
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全民参保工作;拟订工伤、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指导监督,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工伤康复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政策;组织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
拟订全省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监督相关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执行、管理、调剂、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等情况;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基金(资金)监督信息系统;负责受理和办理基金(资金)案件的举报投诉,参与查处省内重大基金(资金)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完成各项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牵头拟订国有企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负责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实施工作;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工效挂钩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指导和监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管辖;指导全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加强全省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局
拟订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执法规范、标准并指导和监督;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拟订“两网化”建设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发布,推动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健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机制;组织查处和督办省内重特大案件和有关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处理跨区域案件,指定全省劳动保障案件管辖;组织开展全省性劳动保障专项执法督查工作。
机关党委
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管理行业主管社会组织党群工作。
下属机构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2019年11月,海南省人社厅法规处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7月1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被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被评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08-14
办公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人事处(表彰奖励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规划财务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人力资源管理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职业能力建设处.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养老保险处.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工伤和失业保险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劳动保障监察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内设机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08-14
机关党委.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下属机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08-14
龙卫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闫福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林鹏.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罗建明.海南省人社厅.2025-09-27
赵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领导信息.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09-27
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徽普法网.2021-11-14
海南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海南日报-南海网.2021-11-14
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25-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