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仲元,第进士,调宛丘主簿。历知光、虔、三州,官光禄卿,改中散大夫。戒诸子曰:“吾入官五十年,未尝以私怒加人,虽杖刑之微,苟有两比,不敢与轻法,以是为报国耳。”卒,年七十五。
正文
民诉旱,守拒之,曰:“邑未尝旱,狡吏导民而然。”仲元白之曰:“野无青草,公日宴黄堂,宜不能知,但一出郊可见矣。狡吏非他,实完颜仲元也。”竟免其税。知泽州沁水县,民持物来输者,视其价稍增之,余则下其估。官有所须,不强赋民,听以所有与官为入,度相当则止,率常先办。河外用兵,督餫转西界,夕宿洪谷口。仲元相其地,乃寇所由径路,亟命去之。民以困乏为辞,不听,寇果夜出劫诸部,沁河独免。后二十年,其子过县,父老拜泣曰:“河西之役,非公无今日矣。”
初,军期尚缓,而仲元督行良急。至则粮有不集者皆可贱市,后期者物数倍其价,民始知其为利。州买羊,敛民差出钱帛滋蔓,病民为甚,完颜仲元更其令,户才费钱百。又遣吏市羔于他所,明年以供州,不科一钱。徙知郧乡县,宰相张士逊先隶境内,将属之,召不往。至则按籍均役之,虽堂帖求免,不为减。
参考资料
宋史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杨仲元传.www.sne.snnu.edu.cn.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