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国(1970年-2018年5月31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理事,德州著名作家。生前曾任山东省文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文学社副社长兼执行主编。

2018年5月31日病逝,享年48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中学时代开始在《山东文学》《诗潮》《诗刊》《草原》《青年文学》《中国作家》《文艺报》等报刊发表文学作品。

工作经历

201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生前历任山东省文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文学社副社长兼执行主编。

个人作品

高艳国出版的报告文学、诗歌、散文作品集12部,有散文、散文诗、报告文学作品入选《大学语文》教材及多部年度诗文选本,部分诗歌作品被译为匈、捷、德、西文。长篇报告文学《浴火乡村》(合著)荣获山东省第三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中篇报告文学《绿野新传》(合著)荣获德州市首届长河文学奖。

社会活动

生前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理事、中国报告文学学会青年创作委员会副主任、鲁迅文学院第24届中青年作家(报告文学)高级研讨班学员。

获得荣誉

2016年至2017年间,第七届“徐迟报告文学奖”在中国大陆用汉字写作并公开出版发表的写实性文学作品中展开评选。高艳国、赵方新的《中国老兵安魂曲》获得提名奖

个人生活

健康状况

2018年5月31日病逝。

参考资料

高艳国同志逝世.中国作家网.2022-02-14

第七届“徐迟报告文学奖”在湖州揭晓,八部作品获奖-.-上观.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