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1953-1971),出生于哈尔滨万兴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的一个革命干部家庭,是一名共青团员。1969年12月13日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福州军区司令部将乐通讯营六连驻清流县的战士。
人物经历
张江自入伍以来,积极参与训练和开荒生产工作,如积肥、插秧等劳动项目,始终走在队伍前列。他在生活中也保持着严格的自我约束,衣物破损后会自行修补。在他服役的一年零三个月期间,他曾多次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和国家财产。1971年3月25日下午,清流县5103工厂后山发生严重森林火灾,张江与其他军民一同参与灭火行动。面对肆虐的大火,他表现出极大的勇气,不顾个人安危,深入火场使用树枝奋力扑打火焰。当他在一处灌木丛中奋战时,战友陈仕良注意到他的裤子和鞋子已经起火,提醒他尽快熄灭,但他仍坚持继续战斗。在成功扑灭第一个火源后,他又立即前往支援其他地区。然而,在第三个火区,一场强风吹来,导致火势急剧蔓延。尽管面临巨大的危险,张江仍然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在陡峭的斜坡上,短短30米的距离内,连续使用五根打火棍勇敢地扑灭了火焰。不幸的是,由于受伤过于严重,他最终未能幸存,被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为了表彰他的英雄行为,福州军区政治部于当年5月3日发布文件,号召全体官兵向张江学习,并追授他为烈士。
参考资料
张江 烈士.中华英烈网.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