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权,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四川眉山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9月9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人物经历
1979.09-1981.08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毕业;
1981.08-1987.08眉山县公安局工作;
1987.08-1992.04眉山县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1986.09-1988.09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文专业大专班学习毕业;1990.01任副科级侦察员);
1992.04-1995.03眉山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
1995.03-1996.07眉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95.06任正科级侦察员);
1996.07-1997.12乐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1997.12-2000.02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0.02-2003.11乐山市公安局局长(其间:2000.03-2002.01在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毕业);
2003.11-2004.01德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4.01-2007.11德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7.11-2011.07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7-2015.08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第三届资阳市委委员,资阳市三次党代会代表,资阳市三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5月8日,据四川省纪委消息:四川省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8月,四川省纪委对资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陈正权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陈正权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目前,四川省纪委已将陈正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免去职务
2015年8月5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正权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陈正权的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立案侦查
2015年9月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获悉,日前,经上级院指定管辖,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立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参考资料
资阳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陈正权被移送司法机关.国家经济门户.2015-08-23
陈正权被免去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四川在线.2015-08-06
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被立案侦查.川观新闻.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