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士超(1755年—1808年),字卓仁,号贯亭,广东阳山县通儒杨梅坑(今七拱镇)人。祖籍福建省,曾居台湾,后迁至阳山。清代政治人物,进士出身。尽管郑士超已迁居广东省,但《淡水厅志》仍将他收录在进士列表中,仅列出名字。林文龙在《“竹堑七子”成员新证──兼谈谜样的进士郑士超》一文中认为,可能是郑士超中进士的消息传回台湾淡水厅,但日后修志时撰稿者无法取得具体资料,又不愿割舍,结果只以笼统列名的方式处理。
基本介绍
人物平生
清乾隆二十年(1755)八月,生于台湾府淡水。乾隆三十二(1767),随祖父迁大陆广东阳山县。
少力学,举乾隆癸卯乡试,乾隆六十年以二甲第三名登进士,授工部主事,后补都水司。两充嘉庆辛酉、壬戌会试同考官,先为营缮员外郎,升郎中,转任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道监察御史。爱新觉罗·颙琰十三年(1808)在京因病去世,次年归葬阳山。
郑士超是阳山历代6名进士之一。他在工部为官,清廉正直,勤于政务,与陈鹤、牟昌等并称“工部三君子”;后转任浙江、广西、河南道监察御史,以直言不阿、胸怀磊落,与牟昌裕被誉为“台中二凤”。而阳山民间,则把他与前贤韩愈合称为“两御史”。为官期间,郑士超敢于直言,连续向皇帝疏陈时5篇,要求“禁革海盗、洪门、赌局、鸦片、滥收浮费”,均得皇上嘉纳,为世传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