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同(1336年—1385年),字大同,号紫阳山樵,又号朱陈村民,休宁县(今属安徽)人,明初政治家、文学家、书画家,朱升之子。
朱同年幼时随父亲朱升隐居山野,朱元璋请朱升出山后,朱同也走上仕途。洪武年间,朱同中举人,任徽州府儒学教授,后到京城东宫为官,官至礼部侍郎。后因遭人诬告,被朱元璋赐死。
朱同有文武才略,擅长书画,时称“三绝”。在论及书与画时,认为“画之与书非二道也”,关注两者之间自身特性并加以区别。朱标很喜欢朱同的书法,很重用朱同。著有《新安志》《覆瓿集》。
人物经历
资敏,尽传其家学,通群经,诸艺毕给。洪武十年(1377)举明经,任本郡教授,修《新安志》,进之,十三年举人材,授吏部司填充员外郎,寻升礼部右侍郎。后因蓝玉案牵连,被赐自缢。
朱同文才武略,图绘丹青,无所不精,时称三绝。洪武十年尝书寿春堂记。入侍懿文太子,太子爱其书,殊亲重焉,为文羽翼六经,诗具盛唐风致。《明诗综》录诗一首。著有《覆瓿集》。
人物评价
朱同的生平事迹见于《国朝献征录》。他的文才武略、图绘丹青技艺精湛,被时人称为“三绝”。朱同的书法深受太子朱标的喜爱,太子对他非常亲重。朱同的著作《覆瓿集》记录了他的文学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