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鸿翔,男,1957年1月出生,江苏盱眙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

2004年9月29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鸿翔有期徒刑10年。

人物履历

1990年11月--1992年12月 任江苏省泗阳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1992年12月--1994年4月 任江苏省泗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1994年4月--1994年6月 任江苏省泗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4年6月--1996年12月 任江苏省泗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党组书记;

1996年12月--2000年12月 任中共江苏省泗阳县委书记;

2000年12月--2001年1月 任宿迁市副市长、泗阳县委书记;

2001年1月--2001年3月 任江苏省宿迁市副市长;

2001年3月--2003年3月 任江苏省宿迁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3年3月--2004年2月 任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江苏宿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双规调查

2004年2月10日,江苏省纪委对时任宿迁市委常委、宿迁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曾鸿翔实行“双规”。

1992年至2004年春节前,曾鸿翔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4.148万元、美元7000元、港元4000元。2004年9月29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鸿翔有期徒刑10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