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是为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优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而提出的方案。

《实施方案》于2020年11月2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发布背景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健全退市机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安排,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优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一个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要求畅通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形成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已平稳落地。在拓宽前端入口的同时,迫切需要加快畅通出口,这既是化解上市公司存量风险、对严重失信主体保持"零容忍"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优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的资本市场退市不系统、不坚决、不彻底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年均退市率仍然偏低。一些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长期滞留资本市场,严重制约资源配置效率;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的公司没有及时出清,扰乱了市场秩序。市场约束尚未有效发挥作用,交易类退市、主动退市案例不多,退市渠道较为单一。

制定历程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初步确立退市制度框架,先后进行了4次退市制度改革,建立了与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相对完整的退市规则体系。

2020年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在总结历次退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市场各相关方的意见建议,提出了下一步健全退市机制的总体考虑,并在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参考资料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衡阳市人民政府.2024-01-20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2024-01-20

加快壮大反映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上市公司群体——王建军副主席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暨2023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的讲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