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哲学是继使徒之后出现的一批具有希腊哲学素养和基督教信仰的人(他们中许多人都出任重要的神职),是基督教教义的重要奠基者和诠释者。信徒借用希腊哲学,尤其是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学派的哲学,在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信仰,使基督教第一次有了相对统一和完整的教义,由于他们对教会的贡献,被教会尊为“教父”,即教会的父亲。
教父哲学的发展阶段从公元2世纪至公元6世纪,根据教父们活动的区域和使用的语言,后人把他们划分为“希腊教父”和“拉丁教父”,亦称之为“东方教父”和“西方教父”。早期的教父哲学时期称之为护教时期,教父们试图说明教父基督教哲学是高于希腊哲学的真正哲学。这一时期的教父哲学代表人物有查士丁、克莱门、奥里根、德尔图良等。公元四世纪,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使得教父哲学进入了以奥古斯丁为首的奥古斯丁时期,这一时期,也是教父哲学发展由盛转衰的过程。此外教父哲学也论证了一系列的学说,如理性辩护主义、信仰主义、有神论、三位一体论、创世论等。
教父哲学的发展也为后来经院哲学发展产生了影响,在经院哲学托马斯主义时期,托马斯·阿奎纳借鉴奥古斯丁的思想来发展自己的学说。此外奥古斯丁关于怀疑论的反驳,也为后来勒内·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哲学思想奠定基础。原罪论的思想也影响了之后西方作者的作品。教父哲学时期也出现了一系列的作品,如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论自由选择》《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论秩序》《基督教学说》《反学院派》《论幸福生活》《论摩尼教之路》《教义手册》,查士丁《与蒂尔弗的对话》《辩护辞之一》《规劝异教徒》《杂文集》等。
诞生背景
历史背景
公元前6世纪,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攻占耶路撒冷王国,把犹太国王和贵族據到了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因”。在那个时候,在犹太人中间开始流传弥赛亚(救世主)拯救他们的传说。在罗马帝国初期,巴勒斯坦并入罗马版图。公元1世纪初,耶稣创立基督教,最初不过是犹太教的一个很小的分支。耶稣的信徒们相信耶稣就是基督(Christ),即希伯来语所说的弥赛亚(救世主),因而被称为基督徒,他们的宗教团体也就被称为基督教。当耶稣以弥赛亚和以色列之王的身份来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不仅引起了罗马统治者的恐慌,而且也引起了犹太上层贵族的恐慌。于是,耶稣被判处死刑,钉在了十字架上。不久,在耶稣的信徒中间就开始流传耶稣基督复活等奇迹,而且相信他将再次降临人间,举行末日审判,上帝之国不久即可降临。基督教最初虽然受到罗马帝国统治者的残酷镇压,但却获得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下层民众的支持,从而迅速传播到罗马帝国各地,作为当时被压迫民族的精神寄托,逐渐成为信徒众多的世界性的宗教。
哲学背景
教父哲学处于基督教发展的古代时期,大约从公元元年至公元6世纪。在耶稣的生平、受死和复活中,早期基督教徒遇到了许多不寻常的事件。所以,他们不得不采用一整套的意象、术语和概要来记录这些事。他们对耶稣的印象和感受实在太深刻,他们使用了一整套的术语构成了关于基督的完整形象。早期的基督徒试图使用本来属于无神论的理念或概念来说明他们的思想。他的门徒开始传播基督教,这个时期被称作使徒时期。使徒时期之后,从公元2世纪到公元6世纪,基督教会中一批或多或少具有哲学修养的信徒,借用希腊哲学,尤其是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学派的哲学,在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信仰,使基督教第一次有了相对统一和完整的教义,由于他们对教会的贡献,被教会尊为“教父”,即教会的父亲。在教父时期,基督教与希腊哲学最初的碰撞与融合开始了,由此而产生了基督教哲学。当然,教父们并没有建立完整的哲学理论,人们一般也不称之为哲学家。不过,教父们在护教以及建立神学理论的时候,或利用或排斥,因而便与哲学发生了关系,他们思想中与哲学有关的这一部分就被称为“教父哲学”。
定义
教父是继使徒之后(公元2世纪-公元6世纪)出现的一批具有希腊哲学素养和基督教信仰的人(他们中许多人都出任重要的神职),是基督教教义的重要奠基者和诠释者。教父们的职责是为处于受压抑状态的基督教信仰进行辩护,他们一方面将深刻的希腊哲学思想引入基督教的基本信条和教义中,使基督教从一种朴素的信仰转变为一种深奥的神学理论;另一方面则力图说明基督教神学与希腊哲学之间的差异性甚至对立性,从而凸显出基督教信仰的超越性和至高无上性。
发展流变
教父哲学大约发端于2世纪,终结于6世纪。根据教父们活动的区域和使用的语言,后人把他们划分为“希腊教父”和“拉丁教父”,亦称之为“东方教父”和“西方教父”。从总体上来说,以查士丁、奥里根等人为代表的希腊教父比较注重理性与信仰的关系、注重上帝的“三位一体”、上帝与世界的关系等形而上学层面的问题,而以德尔图良、奥古斯丁等人为代表的拉丁教父则更多地注重信仰和伦理、注重人的罪以及救赎等问题。
早期护教时期
早期教父的主要任务是护教,力图说明基督教是高于一切希腊哲学的真正哲学。同时还将基督教与希腊哲学进行了比较,他们认为希腊哲学只是片面的或错误的哲学,只有基督教才是真正的哲学。希腊护教士查士丁第一个提出了“基督教哲学”的概念,他认为希腊的一切哲学都是指向基督教哲学这一最终目标的,相对于希腊哲学而言,基督教才是真正的哲学,只有它才能认识到绝对的真理。
奥古斯丁时期
公元4世纪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改变了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社会中的地位,而尼西亚信经对信仰的统一也为基督教神哲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4世纪末5世纪初,基督教历史上的思想家奥古斯丁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如上帝存在的论证、三位一体论、创世论、上帝之城、光照说、神证论并发展了一个代表了教父思想顶峰的基督教的世界观,这一世界观成为基督教哲学未来几个世纪的指导原则。
代表人物
查士丁
查士丁(Justin,约100-165年)是第一个提出了“基督教哲学”概念的人。他认为:哲学的使命就在于探求神圣的真理,而基督教既是哲学又是神的启示。因此,在他看来,基督教高于希腊哲学,而且真正的哲学应该是先知的言论,即《圣经》。查士丁在依基督教以前,曾先后接受过斯多亚主义、亚里士多德哲学、毕达哥拉斯主义和柏拉图哲学思想,并且深受这些哲学观点的影响。在加入基督教之后,他确信:基督教哲学是一切哲学中最真实的,因为这种哲学源于旧约先知和神性的逻各斯的训海。同时他指出任何时代的任何人,只要顺从逻各斯的教导和指引,都可作真正的基督徒。
克莱门
克莱门(Clemens,约152-211年)力图凭借自己的哲学素养,给予基督教的信仰一种理论的形式。他指出上帝的存在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没有一个民族不承认某种最高的存在者,所有的人都有一个神的观念。上帝籍着“逻各斯”从无中创造了世界,世界因上帝造物而是善的,但上帝的本质却是世人无法知道的。人们只能借助分析的方法逐级地否认上帝的有限属性,最后达到“上帝不是什么”的否定认识。克莱门的哲学思想已为后世的否定神学开了先河。面对一些基督徒对哲学的指责,克莱门坚持认为哲学不是魔鬼,而是上帝的作品,因而和世间万物一样,都是好的。克莱门说:“哲学教育希腊人走向基督,就像律法教育犹太人走向基督一样。因此,哲学为应由基督引向完善的人开辟了道路。”
奥里根
奥里根(Origenes,约185-284年)认为上帝不是人格化的耶和华,而是世界万物惟一的、单纯的、精神性的、永恒的始基,是完满的“一”。奥里根最早表达了“哲学是神学的婵女”的意思。他强调信仰高于理性,而且从基督教的上帝创世一元论出发,坚持认为上帝从无中创造了世界。奥里根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坚持哲学思辩的标准是基督教的《圣经》和使徒的传统。奥里根的“寓意解经法”认为应当从“精神实质”上来理解和解释圣经和使徒传统。奥里根正是以这种方式对基督徒的信仰传统进行了梳理,建立起基督教第一个相对完整的哲学体系。奥里根是早期教父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也是基督教第一位系统的神学哲学家。奥里根一生著作卷铁浩繁,据说多达600余卷,保存下来较为完整的有《论原理》和《驳凯尔苏》。
德尔图良
德尔图良(Tertullian Quintus Septimius Florens,约160-225年)是教父哲学的早期代表,鼓吹基督先在、三位一体理论、承认上帝创世,以及信仰和蒙昧主义。他是第一个将“三位一体”的上帝观引入宗教哲学体系中的哲学家。同时他也是西方哲学史上反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将理性哲学看成是异端邪说的根源,极力推崇绝对信仰,贬低理性思想德尔图良表达了一种极端信仰主义立场,在他看来,信仰一旦确立,便不能对信仰作进一步的探究,不能进一步理解和解释信仰。这就是他的“惟其不可能,我才相信”的信条。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353-430年)是早期基督教中的思想家。在其体系中,他讨论了同时代的神学和哲学问题,如上帝存在的论证、三位一体论、创世论、上帝之城、光照说、神证论并发展了一个代表了教父思想顶峰的基督教的世界观,这一世界观成为基督教哲学未来几个世纪的指导原则。
伪狄奥尼修斯
伪狄奥尼修斯(Psevdo Dionysius)看来,神学就是基督徒的哲学,就是关于上帝的智慧。神学包含肯定神学、否定神学和神秘神学。肯定神学把上帝看作形式的动力因,通过研究形式去探寻上帝的属性。它认为,不能像新柏拉图主义那样把上帝称作“太一”,上帝具有“!”与“多”双重属性,是一个有开端和终结的过程,可以分别用善、光、美来指称它的开端、连贯和终结,这也就构成了原初的神圣三元,从中又生出智慧,生命、存在之中间的神圣三元,以及智慧,力量、和平之特殊的神圣三元。它们构成了一个据以创造现实世界的理念原形世界,亦即形式世界,上帝就是它的动力因。它是超越被造物的,被造物和它的关系是分有和被分有的关系。
波爱修
波爱修斯(Anicius Manlius Severinus Boethius,约480-524年)受到亚里士多德逻辑学所影响,探讨了关于共相和殊相,即一般和个别的逻辑哲学问题。公元3世纪腓尼基学者波菲利最先提出共相问题:种与属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究竟有形无形?如果无形,它们是与感性事物分离,还是存在于其中并与之一致?波爱修的答案是:首先,种与属作为一类个体所共有的东西,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否则,无法解释多个个别实体何以会同时占有同一个实体。其次,它也并非仅仅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而是作为无形的性质存在于有形事物之中,以概念的方式存在于心灵之中。也就是说,组成种属之共相概念的相同要素是存在于心灵外的事物中的无形性质,将这些相同要素抽象出来而构成的共相,是存在于心灵中的概念。心灵具有分解事物的要素,并将其相同的要素重新组合起来的能力。在此,波爱修既肯定了共相在心灵之外的实在性,又否定了共相的独立存在性,将之理解为一个“属性”范畴,而非“实体”范畴。他的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是一致的,也成为后世经院哲学唯名论的先驱。
波爱修还运用柏拉图、斯多亚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论证了善与恶的性质、天命决定论和人的选择自由、命运的变幻与自然的秩序问题。他认为,人生的命运和自然的秩序是同一的,都具有无常的本性。因此,一切依命运降临的东西,都不是真正的幸福。只有美德才是不依赖命运,而是通过自己的追求可以获得的幸福,也是人生应该追求的目的。所谓的恶,乃是人们能力的缺陷,而非意志的缺陷。人们不乏行善的意志,但往往缺乏行善的能力,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或至善,误把功名利禄之类外在的幸福当作善来追求。那么,具有或者缺乏行善的能力,是否天命的安排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善与恶就不是人自由选择;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天命就不能控制善与恶,无以显示上帝的至善和全能。对此,波爱修斯的回答是这样的:天命是对必然性的预知,但不是必然性的实现。神所预知的合乎至善的必然秩序,要通过人对善恶的自由选择来实现。天命规定着世界的永恒的秩序,但不决定世界中的具体事件。具体事件是发生在时间中的偶然事件,是人的自由选择的结果。天命的必然是无法改变的,现实生活中的邪恶,即使暂时胜过善良,也改变不了惩恶扬善的必然性。
相关学说
理性辩护主义
早期护教士利用基督教义与希腊哲学的相似之处为基督教的权利辩护,同时进一步指出基督教高于希腊哲学的优越之处,论证基督教是真正的哲学。被人称为“基督教哲学真正的第一个开端”的护教士查士丁首先提出了“基督教哲学”的概念。查士丁还从理论上论证基督教是高于希腊哲学的哲学。他说,圣道就是基督,但在基督降生之前,圣道之光已经部分地照亮了希腊人的心灵,希腊哲学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苏格拉底之所以看出希腊宗教所崇拜的神是虚假的,正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上帝。斯多亚派的“逻各斯”概念是对圣道的比喻。在此意义上,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就已经有了基督徒。圣道之光同时还以另一种方式在希腊以外的地区传播。犹太先知更早、更全面地接受了这份礼物,“摩西是第一个先知,比任何希腊著者都要早得多”,“柏拉图的创世说是从摩西那里学来的”。基督教虽晚于犹太教和希腊哲学,但来自耶稣的真传,而耶稣又是圣道的化身,因而基督教比其他任何哲学都更全面、更真实地接受了圣道。或者说,基督教包含着其他哲学以不充分方式认识的因素。根据这些道理,查士丁不无自豪地对身属斯多亚学派的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宣称:“一切被人们正确说出的东西,都是我们基督徒的财产。”
希腊教父克莱门认为,希腊哲学来自以东方宗教为代表的智慧,两者最后汇入基督教所代表的最高智慧。他在《规劝异教徒》的辩护辞中以丰富的历史资料说明,古代犹太人、巴比伦人、埃及人和印度人的智慧融会贯通,必有共同来源,这就是上帝的启示。他又指出,希腊人并无承袭天启的幸运,只能窃取东方人的智慧,希腊哲学只是二手货。但是,他并不把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对立起来。他有这样的评价:“在(希腊)哲学里虽然只有如同普罗米修斯窃取的火种那样微弱的光芒,但也能燃成显示上帝智慧和力量的大火。”他的《杂文集》保留了希腊哲学的残篇,着眼点在于表明东方神秘智慧、希腊哲学和基督教之间源远流长的关系。
拉丁护教士拉克坦修(Lactantius,260—330年)同样关心基督教与一般意义上的哲学(智慧)和特殊意义上的哲学(希腊哲学)之间的联系。他在致君士坦丁一世的辩护书《神圣的原理》的开头宣称,真正的智慧与真正的宗教是同一的。他试图让读者相信,希腊、罗马人的宗教和智慧相分离,基督教达到了两者的同一。
信仰主义
面对罗马统治者的政治迫害和哲学家的文化歧视,护教士引用《圣经》中反理智主义和反理性骄傲的经文,得出了反理性、反哲学的极端信仰主义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不只是反对希腊哲学,而是反对一般意义上的哲学;不只是与哲学比高下,而是突显信仰与哲学的对立。
拉丁教父德尔图良表达了反哲学的倾向。在他看来,希腊哲学就是哲学一般,哲学就是异教徒的智慧,哲学家比其他异教徒对基督教更危险。他在《辩护篇》中向统治者建议,应该把公开摒弃宗教崇拜的哲学家与虔诚信神的基督徒交换地位,用迫害基督徒的方法对待哲学家才是公正的。他愤愤不平地说:“这些人没有被送去喂野兽,其实完全应该这样做,因为他们是哲学家而不是基督徒。”哲学家和基督徒虽然都反对罗马宗教崇拜,但哲学家出于不敬神的态度反对罗马宗教,基督徒则出于对真正的神的虔诚态度反对罗马宗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德尔图良最后脱离了正统教会而加入异端,这不是偶然的。教会最后采取的是理性辩护主义的立场,而不是德尔图良的极端信仰主义的主张。教父思想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充分表达了这种理性辩护主义的立场。
奥古斯丁上帝存在的证明
奥古斯丁关心的主要问题并不是知识的确定性问题。对他来说,人类知识的确实可靠性是显而易见、无可置疑的事实。他竭力探究的问题是:人的知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确定性?确定的知识是从哪里来的?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考查,他得出上帝是真理自身和人类真理的来源这一结论。他的探究并没有直接诉诸教义,宣扬上帝的全知全能,而是以缜密的推理说明人的认识的性质、过程和标准。
奥古斯丁按照柏拉图主义的思想,把知识对象和知识的关系理解为由下到上的等级关系,人的外感觉以外部有形事物为对象,内感觉以外感觉为对象,理性以内感觉为对象。这样,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和理性构成了一个由低到高的等级。他说:“很明显,有形事物被身体感觉所感知,身体感觉不能感知自身。内感觉不但可以感知被身体感觉所感知的有形事物,而且可以感知身体感觉自身。理性却认识所有这一切,并认识自身。因此,理性拥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所谓“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指确定的真理,包括数学命题、逻辑原则和像“人人都追求幸福”之类的哲学命题。
奥古斯丁的结论是:“如果真理既不低于、也不等于我们的心灵,它必然比心灵更高级、更优越。”在人类知识等级之上,存在着一个处于最高级地位的真理,它赋予人类理性以确定的规则,使人的心灵认识真理。这一最高的、外在于人类知识的真理就是上帝。奥古斯丁的哲学认识论同时又是对上帝存在的神学证明,两者的密切结合显示出奥古斯丁哲学和神学一体化的特征,验证着他的“基督教是真正哲学”的思想。
三位一体论
“三位一体”(Trinity)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义,同时也是最难以理解的奥秘。德尔图良是最早系统地论及到“三位一体”思想的教父。其主要内容是:第一,“三位一体”说,认为上帝是一个有意志、课慧和感情的人格化的神,但这个神圣的实体存在于圣父、圣子和圣灵三种位格之中。在天上有至高无上的上帝——圣父,在地上有人类的“救世主”——圣子耶基督,而把圣父,圣子和人联系起来的就是圣灵。这三者又是一个东西,即上帝自身。这显然是荒渗绝伦的神秘主义,是为了用一神教代替多神教,以便用天主的至高无上来论证罗马皇帝在地上的至高无上。
关于三位一体问题,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即父’、由父而生的‘子’和从父出来的‘圣灵’,这圣灵就是父与子之灵。”清除了之前把圣父、圣子、圣灵按照顺序排列成等级,而产生的多神论危险。奥古斯丁提出:圣父、圣子、圣灵是完全处于平等地位。在三位一体中没有先后及高低的分别。圣子也完全是上帝,他不同的特性是永远为圣父所生。然而归根结底,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说又是人的自然理性无法说清的东西,因此奥古斯丁最终还是按照传统的方式把它归为奥秘,宣称“即使有人在其中捉摸到一些,能表达出来,也决不可自以为捉摸到超越一切的不变本体”。总之,上帝只能信仰而不可认识。
波爱修斯在讨论“三位一体”问题时,引人并界定了希腊哲学的本体论概念。他对“存在”概念的辩析,开辟了中世纪形而上学的新阶段。他所作的最重要的辩析之一是关于“存在”与“是这个”的区分。他把“存在”解释为纯形式,把“是这个”,即具体事物,理解为对纯形式的“分有”。前者是单纯事物,不包含“存在”与自身的存在(“是这个”)的区分,是绝对的存在;后者是复合事物,包含着“存在”与自身的存在(“是这个”)的区分,是具体的存在。具体事物的存在都是“分有”绝对的存在——纯形式的产物。这种思想显然又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柏拉图主义哲学的思想倾向是一致的。波爱修斯进一步把对形而上学概念的辨析运用于解决关于上帝三位一体的神学争论。根据他的哲学解释,上帝的存在是“存在”与“存在者”的同一。上帝作为存在,具有三个位格。因此,所谓的“基督双重人格论”和“三神论”都是荒谬的。
创世论
创世说基督教基本教义理论之一。源于《旧约圣经·创世纪》。认为上帝在6天内按一定次序创造世界万世万物及人。罗马帝国末期著名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据此首次系统阐述创世理论,认为宇宙万物及人类由上帝从“虚无中创造”而来,因此世上一切,包括人类命运都由上帝安排;时间为上帝创造,上帝是超时间的,所以是永恒的。奥古斯丁这种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宿命论观点长时期以来一直是基督教神学的主流,对中世纪神权思想影响极大。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纳肯定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学说,据此认为,上帝是国家的最高主宰,权力出于神,现实的等级秩序为上帝的安排。以此论证教权的至高无上地位。而王权派代表亦根据此说主张王权直接源于神,主权独立甚至高于教会。创世论在中世纪曾受到一些异端思想家,如阿伯拉尔、博尔的批判。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特别是社会契约论者认为国家为民创,创世论观点被彻底逐出政治学领域。伴随自然科学发展,特别是查尔斯·达尔文进化论的产生,创世论受到挑战。
原罪与救赎论
“原罪”论,伪造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在天堂里的花园吃了上帝禁食的“智慧果”、犯下罪,因此,他们的子子孙孙,世世代代要受苦受难为他们赎罪。奥古斯丁大肆宜扬人要得救,只有靠上帝的恩典,而上帝在尘世的代表是教会,所以人只有依靠教会这个“中介”才能“得救”。
奥古斯丁对基督教的原罪论进行了发挥,认为人生来就有社会性,上帝造人时,人与人之间本来是自由与平等的,但由于夏娃与亚当违背上帝而偷吃了禁果后,本性从此变坏。人类从其祖先处继承了劣根性,因此,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在现实社会中,人类生活中存在的不平等、不自由的状态完全是因其有原罪。那么,人如何得到救赎呢?这是一部分人依赖于上帝的信仰而生活的原因,由于上帝的恩典,可以得到救赎。而基督教为人们追求神的善而获得了途径。基督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唯一代表。接受洗礼、成为上帝的选民就是救续的唯一途径。奥古斯丁认为只有善才是本质和实体,它的根源就是上帝,而罪恶只不过是“善的缺乏”或“本体的缺乏”。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当人们成为基督徒后,人就获得了选择善的能力。原罪说可以说是奥古斯丁神学理论的基础。他对人性的本质、人类追求善的方式做出了神学的解释与回答。因此,信教与生活在人类世界是一致的。信仰是人类进步的唯一道路。
逻各斯
逻各斯学说在早期基督教神学中占据非常显著的地位,但是并没有渗透到早期教会的普通教徒中。最初几个世纪淳朴的基督教徒生活在多神教的共同体中,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但没有在形而上学上解释其信仰;对他们而言,耶稣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上帝的儿子,圣灵是第二个超自然的存在者,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上帝之子和圣灵的形而上的本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教会有才智的领袖在努力辩护他们的信仰以反对诺斯替教徒和异教哲学家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入到希腊学派的思辨中,直到他们最后使福音希腊化。逻各斯的学说在许多地区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反对,护教者们努力对基督教的基本信条进行了较少形而上的解释。出现许多教派,这些教派试图以一种为那些不熟悉神学思辨的人所容易理解的形式来表述基督教的教义。从公元130年到300年,在基督教团体中拥有最多追随者的学说是形态论,这一学说在西罗马帝国世界是作为圣父受苦说而出现的,而在东方则是作为撒伯流主义而出现。根据前者的观点,上帝具有肉体而成为人,并亲自受苦——因此被称为圣父受苦说;根据后者的观点,上帝通过三种相继的方式或者力量显示自身,即圣父、圣子和圣灵。在这两种情形中,这三者都是以不同形态出现的同一个上帝(形态论)。
神正论
如何解释上帝与恶的关系,仍是一个难题。为此奥古斯丁建立了一种后来被称之为“神证论”的学说。“神证论”(theodicy)由希腊语theos(神)和dike(正当或正义)组合而成,其意义在于使上帝对恶的容忍正当化。对奥古斯丁来说,正是他信仰上帝的前提,而对他这个问题的解释对以后西方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为了坚持上帝全能说,奥古斯丁就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观点: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为了坚持上帝的善,奥古斯丁不得不将恶排除出这个世界,或者为其提供辩解。世界的整个创造过程是上帝的善的表现;在创造宇宙时,上帝为他无穷的爱所推动,但是——奥古斯丁匆忙加上一句,因为他担心剥夺上帝的绝对力量——他并没有义务创造,他的爱使他倾向于(不是强迫)创造;创造是他的自由意志的活动。因此每一种事物的存在都是善的;世人应当根据它与神圣意志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从人类效用的观点出发来判断其价值。如果上帝已经创造并且预先决定了所有事物,同时他又是一个绝对善的存在者,那么上帝希望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他的创造物的最好利益,甚至所谓的恶在这一意义上也是善的。恶不是善,但是有恶存在是一件好事。或者,恶可以被认为是缺陷,是本质的缺乏,是善的遗漏;按照关于恶的这一缺乏理论,恶是善的否定或者缺乏;善没有恶是可能存在的,但是恶没有善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就所有事物都具有某种存在而言,它们都是善的。善的缺乏是恶,因为这一缺乏意味着本性所应当具有的某种东西的缺少。所有种类的恶,包括道德上的恶,都被归类于缺乏的概念之下。道德上的恶不可能损害创造宇宙之美,因为它是产生自人和堕落的天使的意志;道德上的恶是邪恶的或者有缺陷的意志的结果,而邪恶的或者有缺陷的意志则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只是代表了善的缺乏。最坏的恶是神性的缺乏,即拒绝上帝或者最高的善,而转向易消亡的世界。
光照说
奥古斯丁在认识论上综合了柏拉图的回忆说和亚里士多德关于积极能动的理性灵魂的观点,提出了“光照说”。他将恩典和真理说成是源之于上帝、见之于世人心灵的理性之中的东西。他把上帝比作真理之光,把人的心灵比作眼睛,而把理性比作心灵的视觉,正是上帝的光照使心灵的理性看到了真理。按照这种“光照说”,只有在虔诚的信仰中,上帝的光照才会显得通明透亮,而神圣的真理也只有在灵魂摆脱肉体之后才能最终被认识。
作为哲学认识论的“光照说”,还包括对人的认识过程的分析。奥古斯丁认为,人有感性和理性两种基本的认识能力。感性搜集材料,理性则用规则将这些材料加以分门别类的整理。知识就是两者的结合。奥古斯丁说,“认识”来源于“集合”,“认识是心灵所擅有的,专指内心的集合工作”。
“光照说”包含有后来“天赋观念论”的因素。奥古斯丁认为,作为理性规则的真理具有独立于感性经验的来源,是上帝之光压在心灵之上的印迹。他说:“规则除了写在我们称作真理之光的书上还能在哪里呢?一切真理的规则都铭刻在这里,并从这里被转移到正直的人的心灵,但这种转移是无形的,犹如印章的图形被压在蜡上而无损图章自身,这些规则在人的心灵上留下自身的印记。”另一方面,心灵通过外感觉和内感觉接受了关于外部事物和自身的材料,来自真理之光的规则加诸感觉材料之上的过程就是认识。
上帝之城
410年西哥特人洗劫罗马古城,这在基督教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基督徒对罗马的感情相当复杂。罗马统治者对早期基督教的迫害曾在基督徒中间引起强烈的反罗马情绪。《启示录》以“七头巨兽”比喻坐落在七座山丘上的罗马城,以身穿紫红服、喝圣徒和烈士血的淫妇影射罗马皇帝。然而,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之后,罗马城被涂上神圣色彩。罗马历史学家、基督徒尤西比乌(Eusebius)盛赞君士坦丁一世在历史中实现了基督的救世意愿,罗马是上帝治理人类分裂和堕落的工具。在这种看法普遍流行的环境里,不难想象罗马城的沦陷在基督教内部引起的沮丧、恐慌以及在异教徒中产生的幸灾乐祸情绪。罗马的劫难对基督徒似乎意味着罗马所担负的拯救人类的历史使命的破灭;异教徒也认为,这是罗马人背叛本民族庇护神、转而崇拜基督教而得到的报应。
为了鼓舞士气,坚定信仰,奥古斯丁写下《上帝之城》,对历史做出新的解释,做出了圣史和俗史的区别。圣史是《圣经》所记载的上帝启示于人的事件,分成七个阶段,与创世七天相对应。《旧约》描述的以色列人的历史构成前五个阶段,《新约》揭示了圣史的最后目标,圣史结束于末日审判。俗史即历史学家记载的事件,其发生时间与前六阶段的圣史平行,耶稣之后的俗史与人类命运无关,不但世界末日不可预测,而且世俗人事的兴衰都不会影响圣史已揭示了的恩典与拯救。
与圣史和俗史相区别的历史观相对应的是圣城和俗城相区别的社会观。这里所谓的“城”是“社会”的意思。奥古斯丁认为,社会是按照一定协议组成的人的群体。他说:“一群有理性的存在者就他们所爱的对象达成共同协议而结合在一起,因此,为了知道一群体的性质,我们只需了解什么是他们所爱的对象。”按照这一定义,“爱自己并进而藐视上帝者组成地上之城,爱上帝并进而藐视自己者组成天上之城”。这是按基督教伦理学标准做出的圣城与俗城的区分。奥古斯丁对国家基本功能的看法与亚里士多德大致相同,认为国家的作用在于“提供现世生活必需的利益,保障能使世人在现世生活中享受健康、安全和人类友谊的世间和平”。他接着又说,和平是有序的平衡,人与上帝的秩序表现为人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对永恒律的服从,人与人之间的和平表现在当权者与从属者的合作以及他们对现世法律的服从。或者说,“天上的和平”是上帝之城的目的,“地上的和平”是世俗政权的目的。
奥古斯丁说,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说法只是“神话般”的隐喻,表示“一部分人命定与上帝一起进行永恒统治,另一部分人与魔鬼一起永遭劫难”。如果说,圣史与俗史在时间上平行,那么,圣城和俗城在空间上交织。他说:“天上的城与地上的城在世间始终交织在一起……两者享受同样的世间利益,或被世间邪恶所折磨,但伴随着不同的信、望、爱。”
历史影响
教父哲学对基督教的影响
基督教形成的时代,也是罗马帝国各种新兴宗教竞相产生的时代,诺斯替教、摩尼教等都曾一度成为基督教的有力竞争对手,基督教内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异端。也可以说,基督教最初几个世纪的历史就是与异教、异端论战的历史,这种论战的需要也同样促进了基督教的哲学化。在这些内因、外因的交织作用下,基督教会中一批或多或少具有哲学修养的信徒挺身而出,借用希腊哲学,尤其是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学派的哲学,在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信仰。这些人或奔走传教,或著书立说,力图使基督教的信仰与哲学的理性统一起来。通过他们的活动,基督教第一次有了相对统一和完整的教义,因而他们被教会尊为“教父”,即教会的父亲。教父们努力宣扬基督教信仰,使得基督教在中世纪时期占据着宗教的统治地位,奠定了基督教在宗教中重要地位,推动着基督教不断优化发展。
教父哲学对中世纪哲学的影响
从教父哲学对经院哲学家的影响来看,教父学是经院哲学的先声,教父思想家创造的哲学术语和建构的理论体系为经院哲学家留下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和分析工具。教父哲学在奥古斯丁时期发展达到了高潮,奥古斯丁神哲学对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13世纪以前奥古斯丁主义一直占统治地位。13世纪时,托马斯·阿奎纳改革奉亚里士多德主义并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奥古斯丁主义的传统并未因此而中断。它不仅表现在弗兰西斯教派的哲学中,而且在托马斯本人的哲学中也可以发现它的痕迹。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者把“回到奥古斯丁”看作是改革教会的一个途径。甚至在近现代的许多哲学流派中,也经常见到奥古斯丁哲学的影子。由此他被称为“西方的导师”。
奥古斯丁怀疑论的影响
奥古斯丁的出发点是人的自我意识。在《独语录》中,他与自己的理性有过这样一段对话:“你知道自己在思维吗?——我知道。——所以,你在思维是千真万确的吗?——是千真万确的”。在他看来,人可以怀疑一切,惟独不能怀疑自己思维的确定性。“难道有人怀疑他自己在生活、在回忆、在认识、在意欲、在认知、在判断吗?……当他怀疑时,他就知道自己不晓得任何可靠的东西;当他怀疑时,他就知道自己不可以毫无根据地表示赞同;尽管一个人仍然可以怀疑自己有所意欲,但他却不能怀疑这个怀疑本身。”奥古斯丁甚至用人的思维可能产生错误来证明思维的确定性。他说:如果我错了,我就存在。奥古斯丁的这一论证使他成为近代哲学之父勒内·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思想的先驱。
原罪论宗教的影响
世界上的各种宗教教义,大约都认为人类天生就有罪,理应进行怀悔与接受处罚。这就是所谓的原罪论。通过宗教教义,世界公民头脑中大都免不了有原罪论的影响,具体来说,他们自认为有罪,充满着犯罪感。这实际上是把法律认定的犯罪通过宗教的途径无形之间强加在无辜公民的头上,因此,是很不合理的,很容易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这种情形在世界文学中很常见,故世人在谈论犯罪原因的时候,不能不首先注意到原罪论对人们法律意识上的消极影响。惟有看清楚了这一点,世人才能真正找到客观存在着的形形色色的犯罪原因。否则,在思想上、在理论上就会存在着混乱的情形。以下一些文学实例,有助于澄清这种思想和理论上的混乱。
八岁的珀西·雪莱在题为《猫》的诗中,写下了“我是有罪的人”这种诗句。这无疑是基督教徒们所领读、信奉的《圣经》所鼓吹的原罪论影响的结果。海因里希·海涅的诗《小曲》也叙述了《圣经》中所讲原罪的故事。契词夫的小说《在车厢里》记载有教徒们的祷告词:“我有罪!”“罪擎深重!”这种祷告词,宣扬的就是基督教的原罪论思想意识。
相关著作
《上帝之城》
奥古斯丁所处的时代,正是罗马帝国濒临灭亡的前夜。410年,罗马这座被看做“永恒之城”的城市被哥特人攻陷,惨遭蹂躏,引起了人们的震惊。异教徒把罗马的陷落归咎于罗马人改信基督教,因而得罪了罗马旧神。而基督徒们则在追问,为什么上帝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奥古斯丁撰写了《上帝之城》。那时还没有“国”的概念,“城”实际上说的就是“国”。
奥古斯丁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照着人的标准生活的,一类是照着上帝的意志生活的,这两类人分属两座城。每个人都一样配不上与上帝共存,不过由于上帝是仁慈的,他选择了世人之中的一些人上天堂,生活在上帝之城,而另一些人则住进了人间之城。罗马象征着人间之城或“尘世之城”。“尘世之城”不会长久,因为当它被定为受最终的惩罚时,它就不再是一座城了。当然,世人不可能将上帝之城的成员与人间之城的成员区分开来,因为成为哪座城的成员不是由人自己选择的。奥古斯丁认为人类不可能凭着自己变成真正的信徒。上帝将真信赐予某些人,另一些人则被排除在外。心灵的平安是恩赐的象征,但并不是保证,甚至奥古斯丁本人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被上帝选中了。奥古斯丁这一命定论的观点与后来的教会很少有共同之处,但却为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的宗教改革一脉相承。
《反异教信条》
德尔图良作为信仰主义的代表人物,在他的作品《反异教的信条》一书中,详细地论述了反哲学的理由。首先,哲学是“人和魔鬼的学说”,“哲学的素材是现世的智慧,是对自然和上帝旨意的草率解释”。其次,“异端是哲学教唆出来的”。比如,诺斯替派创始者瓦伦提诺属于柏拉图学派,另一异端领袖马谢安出身于斯多亚派,伊壁鸠鲁否认灵魂不朽,所有的哲学家都不相信尸身复活,斯多亚派的埃利亚的芝诺将神等同于物质,一切崇拜火的异教都与赫拉克利特有关。再次,哲学的理性推理方法是错误的途径。值得注意的是,德尔图良所反对的是哲学,而不仅仅是希腊哲学。他并未像其他护教士那样提倡希腊哲学之外的“野蛮人哲学”或基督教哲学。
《论自由选择》
在《论自由选择》一书中,奥古斯丁针对“一切都可以怀疑”的皮罗主义观点,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反驳:“我问你:‘你存在吗’,你是否害怕被这一问题所欺骗呢?但如果你不存在,你也就不可能被欺骗了。”他说,怀疑是为了避免被欺骗,但只有相信自己存在的人才会害怕被欺骗,才会进行怀疑。换言之,“我怀疑,故我存在”,这是怀疑论者不能怀疑的真理。奥古斯丁继续推论:“既然你确实存在,那么你只有活着才能知道这一点,因此你也确实活着,你知道这两件事绝对为真。”进而言之,我在怀疑这一事实证明至少有三件事是我所确定不疑的,即:我存在,我活着,我理解。怀疑论者鼓吹的“一切都可以怀疑”的原则是与他们的怀疑相悖的。奥古斯丁反驳怀疑论的论证,在哲学史上可以看做17世纪近代哲学奠基者勒内·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先声。
评价与争论
评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对古代教父哲学没有给予多少注意,但他说过这样一些话:“我们知道,教父们都是很有哲学修养的人,并且把哲学,特别是新柏拉图派哲学引进了教会。他们使基督教的原则与哲学理念相符,并使哲学理念深入基督教原则里;他们由此制成了一套基督教的教义,借着这套教义,他们超越了基督教在世界上出现的最初形式。因为教父们制出的这一套基督教义,在基督教最初出现时是不存在的。一切关于神的本性问题,即神的自在自为的性质是什么,关于人的自由、关于人与客观者即神的关系问题,关于罪恶起源问题等等,教父们都加以研究;思想在这些问题上所规定的东西,都被他们采纳加入基督教教义。精神的本性、拯救的等级,即主体精神化的层次,主体的教育,使精神成为精神的过程,精神的这种贩依等等,都同样被教父们在精神的自由中加以研究,在精神的深处按照环节加以认识。”
英国哲学史家、耶稣会神父柯普斯登说:“如果哲学是人类研究和知识的一个合法和自主的领域(自主的意思是哲学有自身方法和研究对象),那么,它不是也不可能是“基督教的。正如说“基督教生物学或“基督教数学”是荒廖的一样,一个生物学家或数学家可以是基督教徒,但他的生物学或数学却不是基督教的。同样,一个哲学家可以是基督教徒,但他的哲学却不是基督教的。”“基督教哲学一词的合法意义最多只是说符合基督教的哲学”,“我们并不因为一个科学命题符合基督教而称之为基督教命题”。
争论
逻各斯和上帝关系的争论
公元325年的尼西亚会议,逻各斯和上帝或者圣子和圣父的关系成为了该会议的争论主题。这一争论发生在阿里乌斯教派和反阿里乌斯教派之间。根据阿里乌斯的观点,基督是上帝的创造物,被赋予自由意志,上帝预见到他将会用此来行善;因此上帝在创造基督时赋予基督以上帝的尊严。作为反阿里乌斯教派的领袖阿塔纳修看来,圣子作为拯救的基质,由圣父产生而不是制造;他与圣父共存,与圣父是同一个实体,完全享有圣父的本性,既没有使圣父受到损失,又没有成为一个不同的人。历史上的耶稣,即逻各斯——上帝或者圣子在本质上与人体结合,是一个完全的化身。圣灵是第三个存在者;上帝是三位一体,由三者构成,而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耶稣同逻各斯-上帝之间的关系
尼西亚会议讨论的另一个争论为耶稣同逻各斯-上帝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即基督论的问题。护教者们提出了许多回答,结果形成了许多小派别以支持不同理论。有一种解释是,基督具有两种本性,“每一种本性自身都是完善的,并与另一种相区别,却在一个人身上完美地结合,这个人同时是上帝和人。”这一解释被451年的迦克墩会议接受,并成为正统的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