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刚,男,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同济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聘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法治专栏评论员。

1990至1996年,金泽刚在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从事法理学、行政法学和刑法学教学。1999年博士毕业后进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1年,金泽刚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同年晋升为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3年,金泽镇刚开始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2年8月起,金泽刚担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8年,金泽刚的论文《城市——家庭——青少年犯罪》获得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七届学术研讨会三等奖。2003年,专著《犯罪既遂的理论与实践》获得“上海市法学会学术著作奖”一等奖。2005年,《犯罪原因与死刑限制——死刑案件给我们的一点启示》一文获得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86年9月至1990年,金泽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完成本科学习。1996至1999年,金泽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1至2003年,金泽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其中于2002年通过国家首次统一司法资格考试。

工作经历

1990至1996年,金泽刚在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从事法理学、行政法学和刑法学教学工作。1999年7月,金泽刚在博士毕业后进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启审判实践工作。

2001年初,金泽刚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证券市场监管与诉讼救济”课题,同年10月晋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3年12月出站。

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金泽刚出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2年8月,金泽刚任职于同济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任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检察院特聘研究员,上海市禁毒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主要作品

围绕刑事法学科发表CSSCI期刊论文40多篇;在《法治日报》等报纸媒体撰写法律评论、随笔200多篇,系《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法治专栏评论员;出版专著6部。

学术专著

(参考来源)

主要论文

金泽刚已发表法学论文百余篇,其中CSSCI论文(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八篇)三十多篇,包括《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研究》《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十五篇。

(参考来源)

研究领域

金泽刚的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金融经济学与司法制度。

开设课程

金泽刚开设的课程包括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外国刑法、刑法学专题研究。

获得荣誉

(参考来源)

社会活动

2014年8月和2016年11月,金泽刚随团到台湾交流访问。2017年10月至11月,其在香港中文大学访学。

相关事件

2025年5月,金泽刚就青岛李沧区法院调解的一起行人碰撞案件发表观点,该案件中刘女士与王某相撞致十级伤残,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判担责并赔偿7万元。金泽刚指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行人安全距离作出规定,以“安全距离”为由的民事赔偿缺乏民法依据,但“行人应确保安全通行”原则可作司法调解参考。他认为应从合理预判、及时反应等方面解读“安全距离”实质内涵,还应综合考虑通行习惯、道德义务、文化习惯与风险预判等因素。此外,他批评“谁受伤谁有理”的思维背离公平原则,强调司法应摆脱“息事宁人”的路径依赖,恪守“行为-因果-主观-责任”关系链条,为社会确立清晰的行为预期。

参考资料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院.2025-05-11

中心学者.中心学者.2025-05-12

金泽刚:《于法较真》, 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5月出版.同济大学法学院.2025-05-11

于法较真(2).豆瓣读书.2025-05-11

于法较真(3).豆瓣读书.2025-05-11

于法较真. 4.浙江大学图书馆.2025-05-11

于法较真. 5.浙江大学图书馆.2025-05-11

信息化条件下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研究.浙江大学图书馆.2025-05-11

金泽刚:行人走路如何“保持安全距离”?司法判例不能让人害怕走路.今日头条.202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