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舞弊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到广泛关注,进入90年代则是大有猖獗之势。企业财务报告的舞弊从诸多已被发现的舞弊案例可以看出企业舞弊的共性-管理层、雇员和第三者中的一个或多个利用欺骗的手段来获取不正当或非法的经济利益或故意误导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判断。企业舞弊既包括管理层,又包括了雇员,一般我们认为管理层的舞弊在财务报告的内容中可能更严重,并且也更难以为审计人员发觉。另外,还有可能有第三方的参与,即作为接受审计委托的受托者-审计师,如果发生审计共谋-审计师与管理层共同制造舞弊。
舞弊产生原因
总述
企业舞弊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财务报告舞弊,其中管理层的舞弊相对雇员舞弊而言,其后果更为严重。委托代理理论和艾伯伦·奇特的企业舞弊三角理论揭示了舞弊产生的原因。委托代理关系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之一,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生成。信息经济学将代理人(agent)解释为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处于信息优势),而将委托人(principal)称为不拥有信息的参与人(处于信息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性容易引发代理问题出现,代理人为自身效益(无论从“经济人”还是“社会人”的角度解释)的最大化很可能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就出现了舞弊的机会。
压力
压力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之一。作为财务报告舞弊主体的管理当局,其压力主要来源于经济收益和控制权所带来的剩余收益两方面。即担心失去的忧虑;追求物质享受利益与社会影响。一般都是当企业业绩下滑时,管理当局的相关报酬亦会下降,而由业绩下浮带来股票价格的下跌导致其未来收益也下降,而企业的业绩是其管理者的资本,尤其对很多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管理者而言。再如国有企业业绩的好坏往往决定了领导人的政治升迁,所以追求短期业绩不光是没有很好评价体系的中国政界的弊病,在企业界也是通病,所以这些非经济动机同样会导致进行财务造假舞弊行为产生。
信息不对称
委托人与代理人的行为往往不能直接观察到或不能全部观察到,由于各个权利主体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决定了他们对企业信息的掌握程度不可能处于相同水平。企业的股东和董事会不可能完全观测到经营者的行为。许多信息被经营者私藏,尽管可能双方博弈开始之初信息可能是对称的,但在达成协议以后变得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性容易引发代理问题出现,代理人为自身效益(无论从“经济人”还是“社会人”的角度解释)的最大化很可能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就出现了舞弊的机会。
自我合理化
亦称为团伙悖论或者称为借口,人们总是通过主观意图来判断自己,而通过客观行为来判断他人,侥幸与自我说服是财务报告舞弊被诱发的客观心理基础或者干脆以借口开脱责任,这类舞弊往往是管理层集体行动和决策的结果,所以我称之为“团伙悖论”,即个人的理性行为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因为他们头脑中经常会有“法不责众”的念头。通常我们会看到有的被查处的公司企业的管理者会自我辩解其所做的舞弊完全是为了让企业渡过难关,为了全体股东和员工利益,或者干脆相互在管理层团伙成员间“踢皮球”。如果被查处,经营者敢于承担此类风险,只能表明其社会道德观的一种“突变”,因为其作为已经动摇了社会道德标准之中的诚信基础。
舞弊的种类
舞弊可以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通常是按照舞弊主体的不同,即作弊者身份的不同,将舞弊划分为管理舞弊与非管理舞弊两类。这种分类有利于深入剖析舞弊的根源,并寻找防范舞弊的有效途径。
管理舞弊
是指管理阶层所蓄谋的舞弊行为,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舞弊。与管理舞弊相近,还有一种难以辨别的盈余管理概念,其实质是指因深圳市会计条例留有较大的判断空间,公司管理者可以选择使其自身效用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以上两者虽作为管理层的一种有企图的、蓄意的行为,都可以采用其专业判断来实现其目标,但两者又有根本的不同:管理舞弊是一种违反公认会计原则的舞弊行为,而盈余管理则是一种没有违背公认会计原则的管理方法。
非管理舞弊
也称为员工舞弊,是指企业中的职员利用内部控制的各种漏洞,采用涂改或伪造单据账册及其他手段贪污、盗窃或挪用财产的不法行为,常常表现在将现金或其他资产窃为己有。
手法剖析
(1)在会计信息方面,主要表现在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以便掩盖事实真相;变造、篡改原始凭证,不按实际业务进行记录核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编造虚假收益或隐瞒收益。(2)在财产物资方面,主要表现在利用接近财物的职务之便,通过串通转移、盗取挪用等手段侵占各种资财。(3)在信息管理系统方面,更显示出其智能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利用技术攻击,如破译程序、破解口令等方式;篡改输入数据;修改软件;病毒、监听、远程控制等,以达到绕过或取消硬件、软件存取控制机制进入计算机系统,修改、盗取资料信息的目的。
防范和检查
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建议采取4道防线来防范和发现舞弊:高层管理理念、业务经营中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外部独立审计。著名的毕马威曾就被发现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管理当局检查等方法是防范和检查舞弊的有效手段,因此它们应当成为企业建立健全防范和检查舞弊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
企业反舞弊,需要下一盘“大棋”.法人网.2024-10-29
什么是舞弊和反舞弊.什么是舞弊和反舞弊.2024-10-29
企业常见的内部舞弊手段和调查方法.微信公众平台.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