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沛林,男,汉族,湖南汉寿人,1963年2月生。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理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学位。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公派留学归国人员,二级教授。主要从事人文地理学、旅游规划、古村古镇文化遗产保护、景观规划与设计、三维空间数字化实现等相关研究。曾任长沙学院党委书记。

2025年9月,刘沛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63年2月,刘沛林生于汉寿县

1980年9月至1991年8月,在衡阳师范学院地理系学习、工作。

1991年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4年8月至2003年8月,任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教授(其间,2000年9月—2001年8月任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教授)。

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在滑铁卢大学做国家留学基金公派访问学者。

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衡阳师范学院任教授、副院长(其间,2007年9月─2011年7月在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2008年7月至2018年12月,在衡阳师范学院先后任院长、党委书记,同时任教授。

2018年12月至2021年4月,在长沙学院任党委书记、教授。

学术兼职

为国际环境思想与环境艺术学会中国执行理事,国际旅游与旅行协会会员。兼任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山西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教授,湖南富通产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会副会长。

人物成就

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对象,湖南省社会科学“百人工程”培养对象,湖南省人居环境学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湖南省人文地理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地理学教学团队负责人。

刘沛林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古村落的快速损毁、不同区域的古村落进行意象区划等研究领域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建立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制度。

截止2019年2月,刘沛林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10余项。截至2020年12月,刘沛林共出版著作12部,发表论文近200篇。

学术科研

研究方向

多年来致力于资源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人居环境学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主要研究兴趣集中在人居环境学、旅游规划、区域经济及高等教育等领域。长期从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交叉领域研究。

科研项目

2001年以来,先后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10余项。

2001年-2004年,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南方传统聚落景观的区域比较研究”

2001年-2003年,主持完成教育部科技项目“中国传统村落景观的经济学价值研究”

2003年-2005年,主持完成教育部科技项目“城镇化背景下的古镇名村保护性规划方案示范研究”

2003年-2005年,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多民族地区古城镇的历史地理学研究”

2003年-2005年,主持完成中-加政府间合作项目“沿海地区生态城市社区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2007年-2010年,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传统聚落景观群系及其景观基因图谱研究”

2008年-2011年,主持完成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子项目“历史文化村镇保护性规划技术标准示范研究”

2012年-2014年,主持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传统聚落景观基因识别及其资源数字化开发与管理”

科研成果

刘沛林先后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10余项。主持完成昆明市衡阳市郴州市衡东县、宁冈、长沙市等地的区域形象策划和旅游发展规划10余项;担纲策划完成“景观规划与环境设计”方案的长沙市颐美园小区,被评为2003年长沙市优秀景观楼盘。

倡议并推动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政策的出台;策划并推动了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的《口宣言》的颁布;相继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资源开发、房地产策划、地区形象设计和区域管理方面的论文80余篇;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4项;并获得“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湖南省青年科技奖”等学术荣誉。

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古镇名村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风水--中国人的环境观》等著作10部。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4篇、摘要1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一、二等社科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共10项、“五个一”工程奖3项。

个人作品

出版了:《风水――中国人的环境观》、《古村落:和谐的人居空间》、《理想家园》、《区域旅游规划个案研究》、《村镇规划》等8部作品。

主要论著

刘沛林。中国传统聚落景观基因图谱研究[M].商务印书馆,2011.

刘沛林。历史文化村镇景观保护与开发利用[M].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霍耀中,刘沛林。黄土高原聚落景观与乡土文化[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刘沛林,刘春腊,邓运员,申秀英,胡最。中国传统聚落景观区划及其景观基因识别要素初步研究[J].地理学报,2010,65(12):1497-1507.

刘沛林,刘春腊,邓运员,申秀英,胡最。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聚落景观特征及其基因分析[J].地理科学,2010,30(6):810-817.

刘沛林,刘春腊,邓运员,申秀英, 胡最。基于景观基因完整性理念的传统聚落保护与发展[J].经济地理, 2009,29(10):1731-1736.

刘沛林,邓运员,申秀英,胡最,刘春腊。客家传统聚落景观基因识别及其地球科学视角的解析[J].人文地理,2009,24(6):40-43.

刘沛林,刘春腊,邓运员,申秀英。我国古城镇景观基因“胞—链—形”的图示表达与区域差异研究[J].人文地理,2011,26(1):94-99.

刘沛林.“景观信息链”理论及其在文化旅游地规划中的运用[J].经济地理,2009,28(6):1035-1039.

刘沛林,刘春腊。北京山区沟域经济典型模式及其对山区古村落保护的启示[J].经济地理,2010,30(12):1944-1949.

刘春腊,刘沛林。北京山区沟域经济建设背景下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研究[J].经济地理,2011,31(11):1923-1929.

胡最,刘沛林,申秀英,邓运员。古村落景观基因图谱的平台系统研究[J].地理信息科学学报,2010,12(1):83-88.

胡最,刘沛林。传统聚落景观基因信息图谱单元研究[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9,25(5):79-83.

胡最,刘沛林,申秀英,邓运员。传统聚落景观基因信息单元表达机制[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10,26(6):96-101.

李伯华,刘沛林。乡村人居环境: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新领域[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26(6):524-527.

刘天,刘沛林。郴州乡村传统聚落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探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0,37(8):264-266.

学术奖励

刘沛林,申秀英,邓运员“古镇名村景观识别、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010/12/7.

刘沛林.“古镇名村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获得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0/1/26.

刘沛林.“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制度的提出及其应用”,获得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2/3/9.

刘沛林.“中国古村落之旅”(著作),获得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首届优秀社科普及读物奖, 2010/12/27.

学术交流

先后应邀到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等地讲学;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新加坡、日本、英国、加拿大等海内外媒体对刘沛林教授的学术成就,均有过报道与介绍。香港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杂志2004年第5期,将刘沛林教授作为“封面人物”,并以《刘沛林:探索诗意的栖居》为题,对其学术成就进行了介绍。

社会任职

人物评价

刘沛林教授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制度的提出者,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的倡导者,诗意人居环境建设的发起者,“聚落景观基因”理论的原创者,网络虚拟旅游的推动者。(长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评)

刘沛林教授提出的景观基因理论成为研究传统聚落景观及其文化特征的地理学新方法,是中国人文地理学者开展中国人文地理研究的典范。(《地理学报》评)

获得荣誉

2010年,获“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称号。

人物事件

2025年9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长沙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沛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沛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德不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刘沛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沛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

刘沛林,私德不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政知新媒体-今日头条.2025-09-29

刘沛林教授简介.kjc.ccsu.cn.2024-10-28

湖南乡土文化保护与创意利用重点研究基地(设计学)首席专家刘沛林教授.长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