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生银行是成立于1932年7月的山东地方性银行。
发展历程
1930年
1930年10月,韩复榘筹备设立山东民生银行,总资本额为600万元,计分6万股,每股100元,由省财政厅发行金库券300万元,各县认300万元。各县按等级分派:一等县3000元,二等县2400元,三等县1600元。省金库券300万元,以248万元分到各县,以52万元留在省库打发各种经费。股券发行后与现洋一体流通,并准许用来完粮纳税。发行期原定为一年,后来延长一年。
1932年
1932年7月,山东民生银行正式设立,隶属山东省政府财政厅,额定资本600万元,官商各半,财政厅以原发行的金库券300万元拨作官股。
1935年
1935年11月,中国国民党实行“币制改革”后,取缔了各省发行的钞票,而山东民生银行于1936年2月犹呈准发行“辅币券”即角票,从7月15日起发行角票,总额250万,其中1角券50万元,2角、5角券各100万元。完粮纳税、买卖交易一律行使,全省流通,可兑换法币。截至1937年七七事变止,该行共发行角票1000万元,实际流通583万元。该行向山东省民营企业和农村发放过多种贷款,在辅助山东工商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过一定作用。但后期因发行角票过多,也给山东金融带来了不良影响。
1937年
1937年12月,日军占领济南市后,立即接管了山东民生银行、平市官钱局等金融机构。撤退到重庆市的山东民生银行,带走未发新券250万元,于1939年2月一次拨交山东省政府,转运回鲁,投放市场。后因转运困难,经财政部批准,将5角、5元、10元各种票券铜版运鲁印刷。沈鸿烈的山东省政府,于1941年开始印发民生银行券,计1800万元,1942年印发683.5万元,1943年印发754万元,三年共印发3237.5万元。1943年印发的多数是10元券,因票版损失,于6月通令各县停止行使。9月省政府迁安徽阜阳市后停止发行。
业务规模
韩复榘委任王向荣(山东省财政厅长)宋福祺(山东省平市官钱局经理)为总、副经理。总行设在济南经二路,先后在烟台市、青岛市、周村、临沂、枣庄市、惠民、威海卫等地设分行或办事处,在北平市、天津市、上海市、武汉市等大城市设代办所。该行除办理存放款等银行一般业务外,还兼代理省库,并发行角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