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因为不由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故称例贡,不算正途。例贡是明清科举规定之一,凡由生、增生、附生报捐方式取得贡生资格者称例贡,分别称为廪贡、增贡、附贡。例贡生员不经过童试而直接参加录科考试,通过后可参加乡试,虽然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在官场上也颇受歧视。
例贡的由来
在科举制度下,若要取得全省乡试的资格,首先要参加县试、府试、院试三关。参试者称"儒童"或"童生",合格录取者称为"生员","秀才"(即俗称秀才),初入府州县学为附学生员,再通过岁考递升为增广生员、廪膳生员,各县仅有廪生和生员成绩前十名才有资格参加本省乡试。在生员中再选拔一批人,升读国子监的称监生,其他的称贡生。贡生又分为拔贡,恩贡,副贡,岁贡,优贡,这五贡为正途资格出身。另有一种通过纳捐取得的贡生称例贡,增贡,附贡,廪贡。例贡生员的一个主要优越特权就是不经过童试而直接参加录科考试,通过后可参加乡试。因为没有经过考试取得贡生资格,异于正途出身,所以颇为人瞧不起。在官场上也颇受歧视,有许多官缺不准“异途”染指,例如“吏、礼二部汉司员,除进士授主事、拔贡生授小京官者外,其由举、贡、生、监捐纳入官者,吏部掣签时,例不得分此二部,故与户、兵、刑、工四部不同”。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始于隋唐,宋,元,明,清历代承袭,但又各有不同之处。现以明清为例,对这一制度作简单介绍。
明清的科举考试,由下而上共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六个步骤:
2,乡试:每隔三年的秋季,在各省省会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秋闱,参试者为"生"(贡生)。乡试考取者称为"举人",而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
3,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礼部举行,参试者为各省举人,考取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4,殿试:殿试是皇帝为主考的考试,参加殿试者为"贡士",考中后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第四名与第二甲第一名,第三甲第一名都称"传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