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1960年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汉族,男性。他在1983年7月开始工作,是中国农工民主党成员,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法学学士,以及在职研究生学历和管理学博士学位。黄河曾担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安市政协副主席,现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他还是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经历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安市政协副主席。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房地产与物业管理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住宅与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欧洲农业法委员会中国第一个人会员,2003年参加该委员会在西班牙举行的第22届大会,会上与各国代表就改革开放中国农业法的发展议题作了交流。

研究方向

因为长期研究土地法、关注农业法及“三农问题”,他被人称做“黄土地”。

主要贡献

在全国人代会上,从经济法角度阐述“三农问题”的他引起关注。主要科研成果:《土地法理论与中国土地立法》(个人专著)、《房地产法》(司法部规划教材,个人编著)、《经济法学》(副主编)和《经济法概论》(主编)等专著。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其中有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被其他报刊摘登。

获奖记录

有两篇论文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有五项科研成果获陕西省法学会、省土地学会一等奖,一项科研成果获西安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获中国住宅与房地产研究会第四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参考资料

黄河:一位高级法官的三农情怀.人民法院报.2024-03-23

陕西高院副院长黄河调研指导杨陵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03-23

陕西高院副院长黄河到长武法院调研指导工作.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202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