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车船指的是在中国境内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和船舶。

法律定义

车船税是对中国境内按规定在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类型,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自2007年7月1日起,车主在投保交强险时需要同时缴纳车船税。

车辆分类

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的车辆,如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舒适康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船是没有动力装置,依赖外部力量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拖拉机

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渔业船舶

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包括其他类型的渔业船舶。

军队、武警专用车船

军队、武警专用车船是指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

警用车船

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

这些机构和个人在办理免税事项时,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和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并说明免税的理由。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到桨轮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则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情况,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新车船购置税

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已完税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桨轮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代收代缴

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提供相关信息

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提供车船的相关信息。拒绝提供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减免税证明

已完税或享受减免税的车辆,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未能提供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应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异议处理

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报销流程

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无需另行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代收代缴证明

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纳税人完税的证明。除非另有规定,扣缴义务人不再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如有需要,可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的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扣缴手续费

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

载客汽车分类

载客汽车被细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四个子类别。大型客车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每个子类别的每年税额幅度分别为:

- 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

- 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

- 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

- 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

其他车辆分类

三轮汽车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专项作业车指装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为自重每吨,每年税额为16元至120元。具体适用税额由省级政府参照卡车的税额标准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船舶分类

船舶的税额根据净吨位划分,具体适用税额如下:

- 净吨位小于或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

-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

拖船分类

拖船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计税标准

桨轮船税的计税标准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纳税人未按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计税标准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若无法提供此类证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车船自身状况并参照同类车船核定。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桨轮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参考资料

【政务温馨提示】2024年度船舶车船税缴纳须知.微信公众平台.2024-10-2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4-10-28

车船使用费的定义是什么?.汽车之家.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