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名: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CAFTA),是由中国与东盟组建的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截至2025年10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包括中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1992年,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1996年,中国成为东盟的对话伙伴国。1997年,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马来西亚举行非正式会晤,并发表联合声明提出要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0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2001年3月,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正式成立。2004年,第八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发表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09年8月,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2015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升级协定,形成自贸区2.0版,并在2019年全面实施,优化了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章节以及服务市场准入。202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启动3.0版谈判。2024年10月10日,中国与东盟十国发表《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2025年5月,全面完成3.0版谈判。2025年10月28日,中国与东盟在第28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3.0版升级议定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中国与东盟带来巨大发展成就。双边贸易从2004年的0.8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3年的6.41万亿元人民币。除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和东盟人文交流也日益频繁。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构建面向21世纪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新型关系的一个伟大创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反映了双方领导人加强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和东盟之间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新的里程碑。

建设背景

合作关系加深

1992年,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次年成立了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1995年,建立了中国-东盟高官会议。1996年,中国正式成为东盟的“对话伙伴国”。1997年,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举行,发表的联合声明提出要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随着双方政治关系的稳定发展,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2000年之前的10年中,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增长了4倍,2000年为395亿美元,2001年达到416.15亿美元。东盟在中国商品贸易市场上的份额为8.3%,是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在东盟对外贸易中所占份额为3.9%,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区内将有17亿人口,特别是中国有13亿人口,双方的经贸关系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从投资方面来看,截至2001年底,东盟国家来华投资共计17972项,协议外资金额534.68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总额的7.2%,实际投入261.75亿美元,占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6%。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共计740项,总投资10.91亿美元。中国企业在东盟签订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总金额195.8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24.43亿美元。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不仅可以增加区内贸易和投资,而且会进一步促进区内经济发展。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更多的企业从事跨国经营活动对东盟的投资规模也会进一步提高中国与东盟除了在贸易、投资方面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外,在交通、海运、邮电、旅游、金融、文化、科技等许多领域都有合作与交流,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这些领域的合作关系必定会强。

贸易资源互补

在亚太地区贸易格局中,中国与东盟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优势产业,双方产业结构相似,出口产品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因而存在着竞争。但由于部分东盟国家劳动力成本逐渐增加,相比之下,中国在劳动密集产业上的优势就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向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出口逐步增加,如纺织品、服装、鞋类、金属、加工食品、蔬菜等大约占中国对东盟出口额的38%。尤其是中国的纺织业与东盟的关系尤为紧密,中国的纺织品、纺织机械、纺织原料将大量进入东盟市场,而且随着中国纺织业的快速发展,纺织业对东盟的投资也将加快。从东盟方面来看,其比较优势体现在森林、矿产资源、热带作物等自然资源方面,中国每年需要从东盟进口这些商品其进口量约占中国从东盟进口额的42%。此外,中国与东盟的互补性还表现在产业内贸易。中国与东盟各国都先后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随着产业结构的日益完善,规模经济的实现,产品差异程度逐步增加。再加上双方经济水平接近、消费者偏好相似且多样化,因而贸易由产业间贸易逐步向产业内贸易方向发展。一国同时进口和出口属于同行业的不同质的商品,像电子信息产品在双方出口产品中就占有相当的比重。中国与印尼、菲律宾在钢铁、机械及运输设备方面,中国与泰国马来西亚在电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电动机械等方面互补性较为显著。

世界形势变化

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但中国却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加入WTO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2001年底,中国的GDP突破1.1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突破2000亿美元,这些都对东盟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尤其是9.11事件后,美国经济进一步衰退,对世界经济以及长期依赖美国市场的东南亚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东盟为寻找稳定的大市场,摆脱困境,把目光转向中国,东盟许多国家的领导人都表示出与中国扩大贸易交往的愿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会为包括东盟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更多的商机和更好的投资环境。

历史沿革

自贸区成立

1999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国愿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这一提议得到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2000年11月,朱镕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就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2001年3月,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正式成立。专家组围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及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两个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对东盟和中国是双赢的决定,建议中国和东盟用10年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这一建议经过中国-东盟高官会和经济部长会议的认可后,于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宣布。

自贸区1.0版

初期发展

2002年11月,第六次东盟与中、日、韩“10+3”和第六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包括“早期收获”计划中的例外产品清单、“早期收获”计划中的特定产品、降税产品类目及时间、活动等内容。

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倡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倡议得到了东盟10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并写入会后发表的《主席声明》。另外,温家宝还在会上提出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倡议,并签署了《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500多种农产品率先降税。11月3日至6日,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一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在广西南宁隆重举行。同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老挝首都万象举行的第八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会议发表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双方还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其中,《货物贸易协议》包括正常类和敏感类的关税消减和取消模式、降税时间表、原产地证书(Form E)格式、原产地规则等内容。《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他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

2008年12月30日,中国政府正式任命薛捍勤为首任中国驻东盟大使。2009年4月27日至29日,为提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施效果,帮助东盟国家提高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能力,中国商务部在云南昆明举办了“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研讨会”,来自东盟成员国、东盟秘书处及中国外交部、海关总署、湖南质检局、云南商务厅、昆明海关等部门的4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同年8月,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主要谈判。

全面建成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同年10月,第十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宣布了13项举措来加深双方合作。2013年10月9日,在文莱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领导人提出要加快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推动互联互通,扩大双边多边贸易规模,有利于促进本地区贸易便利化。同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了中国-东盟未来十年的“2+7合作框架”,即在深化战略互信、聚焦经济发展两点共识的基础上,推进政治、经贸、互联互通、金融、海上、安全、人文七个领域的合作。2014年8月,中国与东盟双方同意开始自贸区升级版谈判。9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谈判启动,旨在深化地区经济融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已从程序磋商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自贸区2.0版

2015年,双方签署升级协定,形成自贸区2.0版,并在2019年全面实施,优化了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章节以及服务市场准入,自贸区成为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制度基石。同年11月22日,在吉隆坡国际会议中心,时任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和东盟10国经贸部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2018年11月,《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正式发布,东盟10国全部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同年底,中国和东盟10国完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议定书》各自程序。2019年上半年,东盟上升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同年,中国连续10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20年11月,中国与东盟10国成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

自贸区3.0版

2021年10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同东盟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后续谈判联合可行性研究。同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出,尽早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东盟各国领导人积极响应。2022年9月,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现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主要负责跨区域集中管辖广西范围内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判决、裁定的审查案件,并致力于涉东盟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法律政策研究、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和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同年11月,双方正式启动3.0版升级谈判。

2024年1月29日至2月2日,举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第五轮谈判,中国、东盟十国主管部门和东盟秘书处近400名官员与会。10月10日,在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与东盟十国已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谈判,并发表《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此后,双方按照领导人指示,加紧开展个别剩余条款技术磋商及议定书文本法律审核等后续工作。经过4次特别联委会及多轮工作组磋商,双方于2025年5月全面完成3.0版谈判。2025年10月28日,双方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第28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3.0版升级议定书。

组织机构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执行机构是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2001年,中国与东盟成立半官方的多边与双边商务合作机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促进双方企业界的商业和信息交流。理事会由中国和东盟各国商协会,知名企业家、专家组成,中国贸促会和东盟各国国家工商会为理事长单位,致力于促进中国与东盟工商界的对话与合作,有力推动中国与东盟间贸易投资,持续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工商界的力量。2023年9月,在第20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中国贸促会将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席秘书处授予广西贸促会,开创了理事会机制工作的新模式。

合作机制

中国与东盟建立的第一个合作机制是外长会议。1991年7月,时任中国外长钱其琛应邀第一次参加了第二十四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始与东盟对话。此后,每年双方外长都就双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双方最高合作机制是领导人会议。自1997年开始,中国和东盟领导人每年举行领导人会议(也称10+1会议)。双方先后建立了五个工作机制。一是“中国-东盟高官磋商”,即在高官(副部级)层次上就共同关心的政治与安全问题举行年度磋商。二是“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立旨在促进中国和东盟之间各领域合作的协调发展,并着力推动双方在人力资源开发、人员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三是“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其主要任务是就国际和地区经济问题交换意见,并讨论如何推动中国与东盟贸易和投资合作。四是“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该联委会重点协调双方在食品、海洋技术和热带生物资源开发等技术领域的合作。五是“东盟北京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东盟各国驻华大使组成,旨在促进东盟驻华机构与中国政府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成员国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包括中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重要协议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中国与东盟加强和增进各缔约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为各缔约方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新领域等全面经济合作的目标。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

2015年11月22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全面结束的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是中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和补充,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

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

2025年10月28日,中国与东盟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水平再次升级。议定书的签署是落实习近平主席与东盟领导人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达成重要共识的标志性成果,也是落实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举措。3.0版升级议定书共涵盖9大领域,新增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5个领域,体现了双方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新兴领域合作的共同意愿和行动。在货物、服务、投资市场准入已达到较高开放水平的基础上,3.0版聚焦规则与合作领域,通过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提升欠发达国家履约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包容发展,使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企业和人民都能够从区域经济增长中受益。

发展成果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中国与东盟带来巨大发展成就。在自贸区带动下,中国连续15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4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从2004年的0.8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3年的6.41万亿元人民币,双方经贸关系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24年,中国东盟经济实力与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中国与东盟经济总量超全球1/5,对全球经济贡献率超过30%,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引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双方对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到0.6%。除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和东盟人文交流也日益频繁。2018年双方人员来往达到5700万人次,每周有近4000个航班往返于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

在自贸区带动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红利持续释放,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成果丰硕。中国与东盟10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柬埔寨、老挝、越南等国签署了产能合作文件,共同建设了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泰国中泰罗勇工业园和中马、中印尼“两国双园”等产业园区,双方产业链供应链联结更加紧密。中老铁路、雅万高铁持续发挥辐射效应,泛亚铁路进展释放区域合作新动能。合作成果以点连线,以双边辐射周边,为区域内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主要问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随着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和投资的增长,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双方逐步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目标。但贸易区也存在以下问题。

成立初期

经济方面

东盟自由贸易区包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文莱、老挝、越南和缅甸十个国家。除了新加坡,区域内基本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虽然是世界第三大经济实体,但也是人口超级大国,导致人均收入较低,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要想加快本国经济的发展,就要吸引外资并利用它来加快本国经济的发展。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要素禀赋相似,采取鼓励出口,吸引国际投资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所以,双方在吸引国际投资方面存在很强烈的竞争。

东盟各成员国在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和国内生产结构以及产业布局上具有较大的互补性,即各自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这样的一体化组织将具有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而从东盟成员国的发展状况看,落后国家无疑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为主,而其内部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振兴也是高劳动密集型以及初级产品出口带动的。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贸易往来的相互依存度很高,相较于东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中国与东盟的互补性更突出地表现在市场规模的互补性上。东盟国家市场狭小,这样会造成对外部市场的严重依赖而不利于本地区经济的独立发展。

政治方面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是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在双方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这表示该贸易区从提上日程的那一刻起就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中国和东盟双方最大的贸易伙伴不是彼此,而是欧盟、美国和日本。换句话说,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在各自的贸易领域中都不具有主导优势。中国、东盟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依靠发达经济体的市场而不是彼此,为了促进各自经济的发展,双方在吸引外部的资金上必然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竞争。而中国经济和贸易的飞快发展,使东盟担心在国际市场上丢失掉自己本身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份额。所以怎样使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更均衡是中国与东盟在长远的经济合作中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他问题

良好的基础建设是合作的基本条件。以交通为例,广西毗邻东南亚,西与越南交界,南以1595公里的海岸线与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隔海相望,是中国唯一与东南亚水陆相接的省份,需要陆运和海运。中国云南紧邻东盟国家中的缅甸、越南和老挝,而中国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就必须通过这几个国家。但很显然,这些国家和中国西南地区的交通建设还不完善,有待于提高。而从中国-东盟贸易区的长期发展来看,中国和东盟的交通条件还需要尽快的改善和加强。

中国与东盟在文化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就东盟而言,泰国、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四个国家以佛教为主;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主要信奉伊斯兰教,印度尼西亚更是世界上拥有最多伊斯兰教人口的国家;菲律宾是一信仰天主教的国家;而儒家文化则在越南和新加坡占主要地位。中国则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在对问题的思考和理解方式上也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自贸区升级后

产业链未形成

中国在东盟国家已建立了不少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其中越南龙江工业园、泰中罗勇工业园、中马关丹产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经济区和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已被国家商务部考核确认。在这些境外产业合作园中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大部分园区都是由一个或几个较大型龙头企业组成,尚未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产业上下游配套欠缺,导致龙头企业能带动的产业集群效应不明显。

技术标准差异大

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发展水平不一,东盟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其主要采用国际技术标准,对于产品和设备要求高,其中一些国家推崇欧美国家的工业技术和标准,还规定关键零部件须遵从本地采购原则。部分东盟经济发展较差的国家在进行工业生产时,其国内则没有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因而,东盟各国的技术标准差异大,即使是相同产品,东盟成员国之间对国际标准的引用和采纳也存在很大差异。

合作领域有限

随着中国与东盟在产能合作的持续推进,产能合作成效显著。但中国与东盟开展产能合作范围有限,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产能合作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制造业、农业、矿业等领域,产能合作领域较为固定,多为传统产业合作,缺乏以工业4.0新兴技术为引领的高新技术产业合作,产能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产能合作忧虑

部分东盟国家认为中国与东盟开展产能合作是将过剩的、淘汰的产能的转移到东盟国家,担忧会影响东盟国家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部分东盟国家民众认为中国-东盟产能合作多为本国政府的政治行为与其自身发展不相关,民众对与中国开展的产能合作项目不了解、不认同。

发展趋势

2025年10月28日,中国与东盟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3.0版不仅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等9大领域,首次实现标准技术法规互认、中小微企业普惠机制等制度型开放突破。

新兴领域

中国与东盟聚焦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在数字经济领域,3.0版首次系统性构建覆盖数字基础设施“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全链条合作框架。双方通过促进跨境光纤网络、数据中心等数字基建互联,推动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系统互操作性,并引入高水平的个人信息保护、数字贸易标准(如无纸化贸易、网络安全认证)等规则,为区域数字贸易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在绿色经济领域,3.0版将“全球发展倡议”纳入合作框架,针对2.0版存在的绿色技术标准差异、低碳资金缺口等问题,设立绿色贸易、投资、标准等8个优先合作方向,推动双方在可持续能源(如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碳市场等领域深化政策协同与产业对接。此外,面对全球能源转型压力,3.0版通过供应链互联互通章节强化区域清洁能源产业链韧性,协同建设跨境智能电网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有效对冲传统能源供应风险,为构建多边绿色治理体系提供实践范本。

标准和规制领域

中国与东盟加强标准和规制领域的互融互通,双方达成各自缔约实践中最高水平的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章节,为区域产业融合升级注入新活力。标准和规制的统一与协调是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升级的关键因素。自贸区3.0版允许双方企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参与彼此标准制定,积极推动双方在标准和规制领域的互认互信,为产业合作创造良好条件。相较于2.0版存在的认证体系割裂问题(如电子电器产品需重复检测认证),3.0版通过联合开发合格评定程序、承认检测结果等效性,显著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口岸合作

中国与东盟进一步强化智慧海关合作,对货物放行、快检、装运前检验等条款进行优化,在检验检疫领域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切实提升了双方贸易的便利化程度,使得商品流通更加高效顺畅。在广西凭祥口岸,通过建设智慧口岸,出入境车辆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无人化、智能化通关,将构建起立体、高效、畅通、便利的跨境运输体系促进了双边贸易的高效发展,为双方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切实利益。

价值意义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构建面向21世纪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新型关系的一个伟大创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历程中历史性的一步。它充分反映了双方领导人加强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和东盟之间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新的里程碑。按人口算,这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从经济规模上看,将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创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提升国际地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极大地增强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量,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共同繁荣创造一个更为宽松和有利的环境。这一自由贸易区如能建成,不仅将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而且将对世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它将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一道,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共同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将大大提高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国际地位,增强其在世界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为东亚地区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合作更加密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更好地促进区域内各国之间的人才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更加有效地促进区域市场的发展,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区域内各国人民谋求福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的主要内容是关税减让,最终目标是在中国和东盟之间减少关税壁垒和技术壁垒,实现零关税。这一贸易区建立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将更加密切,双边贸易额和相互投资必将大幅度增加,合作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合作领域将大大拓宽。

维护地区稳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起到一种“强力粘合剂”的作用,使面向新世纪的中国与东盟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更加牢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交流与合作就将更加容易,更加频繁。这无疑有利于相互之间的增信释疑及其矛盾和分歧的解决,友好合作关系将再上新台阶。这样,不但有利于中国和东南亚地区各国的共同繁荣和发展,而且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的稳定。

参考资料

China-ASEAN FTA upgrade adds more certainty to global economy.中国政府网.2025-11-10

东帝汶成为东盟第11个成员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25-11-09

迭代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实质性结束.央视新闻网.2024-10-12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2025-11-1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10-12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10-12

背景资料: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搜狐新闻.2024-10-12

背景资料: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历程.新华网.2025-11-09

中国—东盟自贸区开启升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FTA咨询网.2025-11-10

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商务部解读.观察者网.2025-11-09

每日一词|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 China-ASEAN FTA 3.0.中国日报网.2025-11-09

中国—东盟自贸区15周年:共创经济增长新引擎.中国网推荐.2025-11-09

东盟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释放哪些信号?.新华网.2025-11-09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24-10-12

李克强出席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 成果文件签字仪式.中国政府网.2025-11-09

——东博会峰会为推进区域一体化增添新机遇新动能.南宁市人民政府.2025-11-09

中国—东盟合作事实与数据:1991—2021.外交部网站.2025-11-09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中国青年网-新闻.2025-11-1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三周年纪实.民主与法制网.2025-11-09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启动首轮磋商.新华网.2024-10-12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第五轮谈判开幕.中国新闻网.2024-10-12

中国东盟全方位合作:东亚一体化的火车头.中国侨网.2025-11-08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打造精准服务企业的重要公共产品.中国新闻网.2025-11-08

李克强出席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签字仪式.财新网.2025-11-09

「解局」中国—东盟自贸区迈入3.0时代,意味着什么?.环球时报.2025-11-09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助力打造区域经济合作新范式.新华网.2025-11-09

中国-东盟产能合作的困境与出路.人民论坛网.2025-11-09

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落地见效的突破重点与对策.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202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