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雍(1451-1542),字希冉,号王易,浙江余姚人,1487年(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刑部主事,预修《问刑条例》,迁员外郎,出任湖广按察事,升广东省按察使。后历任河南省右布政使、贵州省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阳、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
正文
陈雍(1451-1542),字希冉,号简庵,浙江余姚人,1487年(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刑部主事,预修《问刑条例》,迁员外郎,出任湖广按察佥事,升广东按察使。后历任河南右布政使、贵州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郧阳、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世宗特别自治市即位,召还理部事。1523年(嘉靖二年)提督易州山厂。不久,南京市工部尚书。嘉靖四年六月初六日致仕,嘉靖二十一年十二月二日卒,年九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