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阿克苏地区行署组成部门。
2020年7月27日,入选到“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中。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县(市)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地区行署委托向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地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自治区、地区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地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价格政策规定,拟订权限内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地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协调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上级财政和地区财政投资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地区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地区国债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地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地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略储备工作;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地区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地区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地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
(九)负责地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政策措施,协调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地区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7月27日,入选到“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中。
参考资料
关于表彰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新闻网.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