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英平,女,1964年11月出生,湖南汉寿县人,汉族,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

曾任常德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81年12月——1982年11月,湖南省汉寿县林业局工作;

1982年11月——1990年04月,共青团湖南省汉寿县委副书记

1992年12月——1994年10月,共青团湖南省汉寿县委书记

1994年10月——1995年06月,湖南省汉寿县岩汪湖镇党委书记;

1995年06月——1996年04月,湖南省常德市计委主任助理(挂职锻炼);

1996年04月——2000年01月,共青团湖南省常德市委副书记;

2000年01月——2001年08月,湖南省常德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08月——2002年05月,湖南省常德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2年05月——2002年11月,湖南省津市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2年11月——2006年06月,湖南省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6月——2011年09月,湖南省津市市委书记。

2011年09月——2017年01月,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01月,常德市政协副主席。

湖南省常德市第四届市委候补委员,常德市第五届市委委员,常德市第六届市委常务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8日上午,政协常德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何英平当选为副主席。

参考资料

政协概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常德市委员会.202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