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元(1907年—1933年),出生于福建省漳州,是一位著名的抗日爱国人士。他在青年时期就积极参与反帝反封建的活动,包括查抄日货和宣传抗日等行动。1925年6月,他组织了漳州市学生的游行示威,支持"五卅"运动。1933年5月18日,由于坚持原则,拒绝接受贿赂,他被错误地指控为"通匪"并遭到杀害。

人物经历

早期活动

林惠元在民国14年(1925年)6月,积极组织漳州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声援“五卅”运动。次年11月,随着北伐军进入漳州,他积极参与“非基大同盟”的活动,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民国16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面对中国国民党的镇压,他不得不逃往新加坡躲避。不久之后返回漳州市,他发起了进步团体“群学社”,并负责编辑《爝火》杂志,致力于传播新思想和新文化,推动反帝救国的斗争。

后期工作

民国22年,林惠元担任龙溪县民众教育馆长,并随后成为龙溪县抗敌后援会的主任委员。在此期间,他积极在城乡范围内宣传抗日,参与查抄日货的工作,并揭露敌伪汉奸的恶劣行为。然而,在1933年5月18日,因为坚决抵制一位奸商出售日本商品的行为,且拒绝接受驻军参谋长黄强的贿赂和求情,他因此遭受迫害,被错误地指控为“通匪”并最终遇害。

平反与纪念

林惠元的不幸遭遇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支持。1933年6月2日,蔡元培柳亚子鲁迅等知名人士联合发表了《为林惠元惨案平冤宣言》,呼吁为他平反昭雪。同时,宋庆龄、蔡元培也分别向第十九路军发出电报,要求对这一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正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