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积福,男,汉族,1949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大学本科学历,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2年8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积福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积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被告人刘积福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563.064168万元及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68.02-1971.04,解放军83师汽车连战士、班长、排长;
1971.04-1974.11,解放军83师后勤部政治处干事;
1974.11-1978.09,解放军83师汽车连副指导员;
1978.09-1979.10,中共吉安地区卫生防疫站干部;
1979.10-1986.05,中共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83.09-1985.07江西省委党校学习)
1986.05-1987.09,中共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7.09-1989.12,中共井冈山市(县)委副书记、市长;1989.12-1991.08江西省井冈山市(县)委书记(期间:1990.09-1992.06省委候补委员);
1991.08-1995.04,中共吉安地委委员;(副厅级)、吉安市(县)委书记(期间:1992.06-1995.06省委委员);
1995.04-1998.02,中共宜春地委副书记;(期间:1996.09-1998.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学习毕业1997.09-1998.01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8.02-2001.12,中共九江市委副书记,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期间:1998.11-2000.11在职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研究生课程进修)
2001.12-2002.04,中共九江市委书记、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2.04-2005.06,中共九江市委书记,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九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5.06-2010.01,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1.08,退休。
任免信息
2005年6月4日,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免去刘积福同志的中共九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刘积福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省委提名免去刘积福同志的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法律规定办理。
2010年1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免去刘积福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1年10月13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2年1月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积福入党动机不纯,党性修养极差,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底线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无视组织屡次提醒教育,我行我素;在职期间,滥权妄为,作风霸道,打击异己,培植个人势力,大搞权钱交易,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严重破坏所在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伤害;心无敬畏,退而不“休”,挖空心思敛财,利用原职务影响力公然从事有偿活动,以“老书记”“老厅长”的身份游走于政商之间,大肆插手组织人事、工程项目、矿产资源,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毫无廉耻,家风不正,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出让、承接工程、职务提拔或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积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积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决定逮捕
2022年2月25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刘积福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2年3月消息,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积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积福利用担任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刘积福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
2022年8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积福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积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刘积福具有坦白、立功,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刘积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被告人刘积福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563.064168万元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积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积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宣判后,刘积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参考资料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刘积福被查.新京报-今日头条.2021-10-13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今日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8-17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积福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当庭宣判.环球网-今日头条.2022-08-05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头条.2022-01-26
江西省委调整九江市委主要领导.商务部网站-新浪网.2022-12-09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等人被决定逮捕.今日头条 新京报.2022-02-25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积福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头条.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