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副厅级)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央编办关于设立贵州省戒毒管理局的批复》精神而设立的机构,由省司法厅管理。
机构设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3号)以及《中央编办关于设立贵州省戒毒管理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5〕79号)精神,设立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副厅级),由省司法厅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及戒毒康复所的设置、规划和布局方案,指导、监督场所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四)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和调配。
(五)指导、监督对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执法、警戒、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产劳动、生活卫生、医疗康复、场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维护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六)指导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
(七)指导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专项资金使用。
(八)监督管理省直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警用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市(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领导。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戒毒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政治部。
(一)办公室
组织起草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的调研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全系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运转;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消防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安全管理、行政后勤管理、警用服装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负责戒毒工作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所政管理处
指导监督全系统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的收治、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工作,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承担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系统戒具、武器装备等警用物资装备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指导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诊断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警戒护卫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三)教育矫治处
拟订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法制、道德等教育的实施和心理矫治工作;指导全系统开展社会帮教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帮教和场所教育效果评估及教育质量抽样考查;指导全系统开展戒毒文化建设;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生活卫生处
指导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的生活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生活环境、生活设施完善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工作;指导协调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品安全工作。
(五)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的财务预、决算;指导、审核、汇总全系统的财务预、决算;负责全系统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系统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财经政策。
(六)生产规划处
指导全系统戒毒场所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好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监督戒毒场所生产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劳动项目的准入审批工作;负责全省戒毒场所设置、布局、规划工作;指导、监督戒毒场所基本建设管理和安防设施建设工作。
(七)信息技术处
拟订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系统戒毒执法证据保全;指导、监督全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舆情监控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场所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及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八)警务督察处
指导全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督察强制隔离戒毒所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落实情况;负责督察民警使用警械具、警务用品情况;负责督察民警文明执法、现场履职、遵守警容风纪等情况。
(九)直属机关党委
指导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十)政治部
指导全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和任免干部,协助管理市(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领导;组织指导全系统民警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民警队伍宣传表彰工作;指导开展民警心理健康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省直戒毒所机构编制、人事警务、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省直戒毒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对外合作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与贵州民族大学禁毒宣传教育合作签约仪式在大学城校区举行。
参考资料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贵州省戒毒管理局.2022-08-02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贵州省戒毒管理局.2023-06-13
贵州民族大学与贵州省戒毒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今日头条.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