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公武(1903--1988)又名庚舜,号耕芜,1903年4月诞生于湖南省华容县城,幼读私塾,青年时代,就读于长沙明德中学,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上海沪江大学,复旦大学。解放前,历任黄埔军校武冈分校少将政治部主任、湖南省政府秘书长、湖南和平解放谈判代表团代表。解放后,曾任湖南省人民军政委员会参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第一届至第六届湖南省政协常委、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
人物生平
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上海市一二八淞沪抗战等事件后,刘公武不愿偷安于海外,于1932年秋回国创办北平羊毛纺织厂,但不久因日军进攻华北而停业。
1932年任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总部秘书兼干部学校政治总教官。
1933年投奔冯玉祥的抗日部队,在张家口市任抗日救国同盟军总司令部秘书兼干部学校政治总教官。
1936年,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处南京政训班中校政治教官;是年9月,担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武汉分校政训科科长。
1938年,武汉沦陷以后,二分校搬迁到湖南武冈市,担任军校少将政治部主任。
1939年受湖南省主席薛岳之命,兼任武冈县县长,半年后,因国民党中央政治部部长陈诚以“贻误政工”之罪名撤销其二分校政治部主任职务,而专任县长。在县长任内为清剿土匪,安定地方,发展农林业和保护古迹做了不少有益工作。
1940年8月,自张治中继任中央政治部部长后,被任命为中央政治部西南游击干部训练班政治部主任,兼湘鄂赣边区挺进军总指挥部政治部主任。
1942年任中央训练团党政高级班少将教务组长兼办公厅主任秘书,后兼任三青团中央宣传处副处长和社会服务处副处长。
1944年夏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三青团湖北省支部干事长。1945年6月兼任湖北省行政考察第2团团长。
1947年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1948年任湖南省政府秘书长、当选为国大代表、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曾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联席会议上慷慨陈词,敦促国民党还政于民,清除腐败,以国家民族生计为重。但事与愿违,他终于抛弃幻想,谢绝担任一切军政要职,回到湖南,协助程潜推动和平运动,先后担任“湖南人民和平促进会”“湖南人民自救委员会”常委兼总干事,协同唐生智、仇鳌等人,团结在野的国民党中上层人士,积极从事和平自救运动。
1949年4月任湖南各界争取和平联合会常委兼总干事,5月复任湖南省政府秘书长。
1949年8月4日参加签名通电起义,8月6日作为湖南和平起义谈判代表随李明先生去长沙郊区东屯渡迎接解放军四野谈判代表入城,参加了与解放军代表的和平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公武任湖南人民军政委员会参议室参议,1951年1月进入华北革命大学政治研究院学习。
1955年4月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以后历任政协湖南省委常委、全国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等职。任职期间,为湖南省的建设提出过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利用自己的海外关系,通过书信往返和接待工作,宣传介绍党的对台政策和国家的发展变化,联络台胞情谊,为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贡献。
1988年10月16日在长沙市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