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仲(1926年12月-2013年6月18日),原名曲之安,山东黄县(今龙口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青年团天津市委青年工作部部长、华北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建筑工程部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建筑工程局副局长等职。后担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第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委员。2013年6月18日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87岁。

基本简介

廉仲,原名曲之安。山东黄县(今龙口)人。北京大学肄业。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大学工学院党支部书记。建国后,历任青年团天津市委青年工作部部长、华北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建筑工程部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建筑工程局副局长、国家建委科技局副局长、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副总局长、中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廉仲同志(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6月18日6时5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