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沈波,男,汉族,1963年1月生,平度市人。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1月消息,于沈波被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省委副秘书长兼省委办公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书记办公室(省委秘书室)主任(正厅长级);

1982年12月至1984年2月,辽宁省铁岭地震台观测员;

1984年2月至1986年12月,地震技术专科学校学员;

1986年12月至1990年10月,辽宁省铁岭地震台技术员;

1990年10月至1991年8月,辽宁省铁岭地震台办公室主任;

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铁岭市地震办宣传科科长;

1993年10月至1996年5月,辽宁省铁岭地震台台长;

1996年5月至1997年12月,辽宁省铁岭市地震局科长;

1997年12月至2001年3月,辽宁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主任科员;

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辽宁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法规处)副处长;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辽宁省人防办指挥(救援)处副处长;

2006年6月至2009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保障处副处长;

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保障处处长;

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保障处处长;

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1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兼辽宁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2022年1月,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免信息

2014年11月26日,拟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督察室主任兼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年12月,拟任辽宁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2022年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于沈波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12月5日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于沈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提起公诉

2023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通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于沈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沈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沈波在担任辽宁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兼省政府办公厅应急保障处处长,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省政府督查室主任,辽宁省委副秘书长兼省委办公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书记办公室(省委秘书室)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于沈波被提起公诉.今日头条-界面快讯.2023-01-16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今日头条-东北新闻网.2022-01-12

辽宁公示于沈波、石坚、陈守义、陈德良、崔隆等39人(图|简历).中国经济网.2014-11-26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于沈波被双开.界面快讯-今日头条.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