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察移剌都(?—1218年),女真蒲察部人,金朝将领,曾任东京(今辽宁省辽阳市)猛安,完颜珣时尚书右丞。他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最终因盗用官银等事获罪,被弹劾处决。
人物生平
蒲察移剌都出身于女真蒲察部,他的父亲蒲察吾迭曾任太子太傅。他以勇健多力著称,曾任护卫十人长,后调任同知秦州区(今天水市)防御使事、武卫军辖,官至武库署令。在一次战役中,他随军作战,但兵败被蒙古军俘获。
贞祐二年(1214年),蒲察移剌都与降兵万余人一起逃归,担任隆安府(今农安县)治中,遥授信州刺史。因功升任蒲与路节度使兼同知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区)留守事,改知隆安府事。次年,充任辽东、上京等路宣抚使兼左副元帅。升为尚书右丞,行省上京,与行省权参知政事蒲察五斤争权并专擅杀人。
兴定元年(1217年),蒲察移剌都擅自弃隆安回到南京市(今河南省开封市),降为知河南府事,后来改为元帅左监军,权任左副元帅,充任陕西行省参议官,兼任陕西路统军使。兴定二年(1218年),转任签枢密院事、权右副元帅、行枢密院于邓州。然而,他在军中盗用官银,矫制收禁书,指斥銮舆,使亲军守门,护卫押宿,拟前后卫仗,婢妾效内人妆饰等数事,因此被御史台弹劾,最终被处决。